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按揭房可以加小孩名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对于按揭房可以加小孩名吗?可以加孩子的名字,可以作为共同买房产权人加上。但在贷款买房时需要确定各自产权比例。二、房产证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一)、有房无贷加名字1、需要准确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证以及其复印件;2、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共同房产拥有证明,请求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你所提交的材料; 如果资料没有问题,就可以领取号码排队,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即可。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的相关费用,其主要基本费用是工本费、地籍图费、贴花费、登记费等,如果办理的比较顺利基本20天左右就可以拿到加名后的房产证。(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1、在有贷款的房子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先去借贷银行办理抵押手续的变更(需借贷银行的同意才可加名)。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贷款形式是以公积金贷款的,需另外加100元费用;如果是组合的形式贷的款:公积金 商业贷款,则需要支付200元费用。3、其他的房产证加名步骤和有房无贷款的流程是相同的。(三)、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上加名字这种情况是相对比较复杂的,因为这个会被认定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相关费用:1、按照房屋每平方米2.5元来给交易费。2、购买房屋没满5年的,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购买房屋满了5年的就不要以上费用。3、万分之5的印花税。4、4本合同,各区交易中心收取费用不一样。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6、房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房产证的权益按平均分。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按揭房时是可以加上任何人的名字,只要都同意是可以得到认可的,同时在办理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但最主要的条件在贷款之中的房子是不能加名字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依法的确定清楚,这样才能更快的办理。
  
  
  


·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该如何定责
      因为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如何定责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如果是因为楼上住户装修等造成的,应当由楼上住户承担损害......

·安置房买卖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安置房买卖合同注意哪些事项?政府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因为一些公共项目的建设,不得已会对一些已建好的房屋进行拆除,从而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安置,给......

·中介租房注意什么问题
      通过房屋中介来租房,这是很多人的选择,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但是能够获得较多的房源,在短时间内租到自己满意的房屋。但委托中介进行房屋租赁......

·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该做哪些事?
      一、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该做哪些事?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怎么办?虽然《限期拆除通知书》一般都规定在某日前自行拆除,否......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业主向政府有关部门查询了解相关情况,查清办不了房产证的原因。一般来说,开发商无德,政府监管部门失职,都有可能导致已购房屋办不了房产证。比如由......

·被中介误导签订了购房合同有效吗
      被中介误导签订了购房合同无效的法定理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

·房屋租赁纠纷有什么类型
      房屋租赁纠纷有什么类型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买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后,才发现开发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买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后,才发现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其实就算是开发商的欺骗了,然而对于开发商无证欺骗的......

·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谈到房产分配,无疑涉及到的社离婚案件共同财产分配的问题,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是不得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规定,也即判断该房产......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法律第几条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法律第几条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怎么证明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怎么证明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2、......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具体规定有哪些
      如今,住房问题依旧是您讨论的热门话题,除了购买住房,您有时也会选择房屋租赁。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是怎样,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的具体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