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子签好合同房东毁约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买房子签好合同房东毁约怎么办?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房主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购房人就有权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要求房主支付违约金。合同对方违约的,购房人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房主支付违约金。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购房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往往要支付一部分的定金,合同对方违约,购房人可按照合同约定及《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向房主主张双倍返还定金。要求赔偿损失。合同对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购房人有权提出索赔,具体赔偿金额可与合同对方协商确定。二、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意思就是,在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合同即成立,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几种无效及可撤销相关情形,其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双方当事人合同正当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在购房合同签订以后,即表示合同成立,房东违约,就应当负相应的违约责任,房主违约之后,购房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主张权利。现实生活当中现在购买房屋的话肯定是需要签订购房的合同的,购房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是存在着一定的限制的,也就意味着房东必须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和合同中的约定来交付房屋,如果不履行的话是要求进行违约金赔偿。
  
  
  


·独院有房产证能过户吗
      可以,二手房交易中,应遵循一般的流程,买卖双方要先形成合意,即达成一致意见,再根据手续办理过户。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步骤: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

·房产质押借贷流程有哪些?
      房产质押借贷流程有哪些?房产质押借贷流程有的企业在公司运营当中,常常会遇到资金突然中断,资金周转中断的困难,需要大量资金在短时间内支撑。但......

·购买商品房该怎么避免风险
      1、逾期型交房纠纷双方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开发商却因为自身的财务风险控制及施工进度控制失控等种种原因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的......

·丈夫死亡妻子继承房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丈夫死亡妻子继承房产的流程是怎样的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

·一、在我国南方买房子注意什么事项?
      一、在我国南方买房子注意什么事项?1、挑选住宅商品房的客厅,以朝南为最佳。北方地区历来形成的坐北朝南的住宅为最佳的生活习惯,造成消费者“有钱......

·房东乱收水电费如何应对?
      房东乱收水电费如何应对?房东乱收水电费属于违规行为,租户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价格监督部门会依法查处。我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禁止任何单......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

·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对于租房的人来讲,可能在实际租赁房屋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纠纷。但是您有没有想过,之所以会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只有了解清楚了原......

·房屋租赁担保合同书的内容是怎样的?
      民事主体在购买房屋之后,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买卖、转让或者是租赁房屋,若是选择租赁房屋的,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在平等的基础......

·房产质押解押需多久?
      房产质押解押需多久?房产质押解押所需时间以及解押流程:1、提前一周预约银行还款,付清抵押贷款,银行在1-3个工作日内出具结清手续,去房地产交......

·买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您都知道,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这样才能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很多人对二手房过户的手续并不清楚,不知道过户的时候应该......

·买受人违约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违约金怎么算如果合同中
      买受人违约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违约金怎么算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