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毁约是在合同履行前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对于毁约是在合同履行前吗?对于毁约不一定就在履行前;合同的责任只要在履行之后而毁约的同样也算是违反了合同条款。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民法典定解除的理由。(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二、违约责任的承担原则有哪些?1、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是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在发生违约事实的情况下,只有当事人有过错,才能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下列两个方面的内容:①违约责任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一方合同当事人有过错的,由该方自己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分别承担。例如,在来料加工合同中,定作人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要求,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揽人本应按合同规定对来料先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加工成品。但是,承揽人没有对定作人提供的来料进行检验,而直接把不合格的原料制成质量次的成品。在这种情况下,承揽人也要承担违约责任。②无过错的违约行为,可依法减免责任(如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2、无过错责任这一原则是凡违反合同的行为,除了免责的外,都必须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不管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还是公民个人,只要因过错违约,均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在法律面前,在合同面前,人人是平等的。3、赔偿实际损失所谓实际损失,是违约方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在事实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一般情况下,实际损失,包括财物的减少、损坏、灭失和其他损失及支出的必要费用,还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当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4、全面履行这里所说的全面履行,是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等)后仍应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也就是说,违约方承担了经济责任后并不能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自然免除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不能免除过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只要受害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又有能力履行,违约方就必须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合同义务。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的约定是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只要一旦签订不管是否存在有履行的情形只要一旦违约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制订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各自的权益,所以,对于双方只要签订了合同就要承担起各自的责任。
  
  
  


·遗赠扶养协议属什么合同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人身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多人合伙合同范本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一、只签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只签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民事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什么?
      民事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什么一、民事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什么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

·一、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

·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了解购销合同违约金到底有没有上限,因为现代人们法律知识的薄弱,双方当事人也因此产生许多不必要的......

·签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签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哪些?(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人们之间经济往来越来越频繁,相互之间赠送的东西也越来越贵重,有赠车的也有赠房的,可是赠送之后后悔了怎么办,此时签订的赠与......

·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在发生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无效是常有的事情,因合同签订的产生的定金应如何处理呢?很多当事人就在这里发......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终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怎么签订才有效 合同的效力应该如何约定
      合同怎么签订才有效合同的效力应该如何约定一、合同怎么签订才有效首先,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

·单方面解除合同三个月就有效吗?
      单方面解除合同三个月就有效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提交三个月通知是有效的,但对于存在违约的必须是需要追究违约责任的。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