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二、自书遗嘱的写法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的格式是怎样的?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帐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元。
  
  7、……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5、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7、……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其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想要立遗嘱的话,也不是说就必须要夫妻两个人共同立遗嘱,如果双方对遗产的分配方案产生了分歧,那作为丈夫和妻子来讲,可以个人立个人的遗嘱,遗嘱中处置个人财产就行了。
  
  


·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如何判决?
      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如何判决?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的判决就是围绕着是否能够解除婚姻关系,此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当婚姻双......

·协议离婚乙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协议离婚乙方转移财产怎么办一、协议离婚乙方转移财产怎么办?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犯重婚罪自首可以吗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犯重婚罪自首可以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犯重婚罪是可以自首的,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

·再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如今社会上,夫妻离婚的情况很常见,很多人离婚后还会和其他人组成新的家庭,这种就是再婚家庭。在当初离婚的时候,双方要要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由一......

·一、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一、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可以进行约定分割和请求人民发运判决分割。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办法: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法律规定怎么构成婚姻诈骗罪?
      法律规定怎么构成婚姻诈骗罪?婚姻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

·增加抚养费要满足哪些条件
      虽说在夫妻离婚的当时,需要实际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但在之后,随着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也是有可能实际变更抚养费数额的,这里就包括了增加......

·什么人有资格告对方有重婚罪
      一、什么人有资格告对方有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

·孩子建册需要结婚证对不对
      孩子建册需要结婚证对不对一、办理孕妇保健手册所需证件及流程1、结婚证2、生育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4、孕......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

·婚姻当事人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姻当事人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吗是的,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储存在保险公司不影响婚前财产性质的。男女双方在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日期(结婚证)前属于......

·通常情况下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
      当今社会虽然经济不断发展,但是很多人的家庭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好多人因为家庭经济的原因而离婚,当然也不排除那些确实感情上存在问题的,不过就现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