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立案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确认什么等应清楚、明白,不能模棱两可。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二、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立案受理操作流程法院接受当事人递交诉状后,应在诉状清单上署名;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立案后,符合当即进行排期的,可同时确定开庭日期、时间、法庭和案件承办法官。 无论当场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民、商、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予以答复、决定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在当代社会民间借贷关系非常的常见,这种民间借贷关系是可以双方当事人私底下进行解决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不承认存在着民间借贷事实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如果没有欠条的话也可以进行立案受理。要符合《民法》当中的立案条件即可。
  
  
  


·民间借贷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民间借贷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一、民间借贷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民间借贷立案后开庭时间要分情况来看:1、民间借贷立案后若采用简易程序,法院在当......

·学生私贷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学生私贷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学生私贷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年满16周岁的学生写的借条一般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处理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
      处理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一、处理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一)能够证......

·公司分立债权债务怎么承担?
      公司分立债权债务怎么承担?一、公司债权债务怎么承担(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

·债权人之间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债权人之间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债权转移后管辖法院不能根据转移后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由原债权债务关系确定法院谁具有管辖权,原则上由......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最新的内容有哪些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最新的内容有哪些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和改革,使公司以及企业繁荣发展,公司注册数量越来越多,这也促进我国金......

·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风险有哪些
      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风险有哪些?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风险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

·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规定具体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惩治虚开、......

·如何解决个人债务纠纷的问题
      尽管你再小心谨慎,都不可能保证永远不涉及纠纷,对于个人之间进行的借款活动也如此,谁都难免遇到个人债务纠纷。所以我们有必要知道关于个人债务纠纷......

·个人债务纠纷发生该怎么防止
      个人债务纠纷发生该怎么防止一、个人债务纠纷发生该怎么防止(一)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

·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债权转让的是债权人将自己合适所有,并且符合转让条件的债权,转让给他人。此时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是需要签订一份协议的,即债......

·连带责任条款的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条款的法律规定连带责任就相当于债务人的保证人,关于连带人的责任问题,国家法律中提到了债权人即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