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撤股转让没人要怎么处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股东撤股转让没人要怎么处理?
  
  一、股东撤股转让没人要怎么处理?
  
  可以向对外转让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撤股办事条件有什么
  
  1、依法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2、转让后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3、涉及国有、集体资产转让的,须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
  
  4、法律、法规对有限公司股东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新股东须符合规定;
  
  5、股权转让的方式和程序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撤股提交文件是什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变更股东的原股东会决议;
  
  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②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应当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
  
  5、新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新章程;
  
  ①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②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出资人盖章。
  
  7、新股东、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①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④民办非企业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
  
  ⑤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当股东向公司进行出资后也是可以依法成为该公司的股东,那么股东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转让或者撤股的,在转让股份时需要通知公司的全体股东,同时公司的其他股东也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在其他股东在二十天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也是认定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什么企业五险一金高,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随着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五险一金,这既为人们的养老以及医疗保险做了重要贡献,另外公积金的缴纳也为了您以后购房需要奠定基础。那作为一名普......

·国有企业是什么意思
      国有企业是什么意思一、国有企业是什么意思国有企业,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的含义更宽泛,它还包括地方政府......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非上市公司在我国的法律上是不允许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私自售卖转让公司的股权。那样就会造成违反的行为,会在我国......

·侮辱诽谤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公司吗
      侮辱诽谤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公司吗一、侮辱诽谤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公司吗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

·公司法人章应由谁保管?
      公司法人章应由谁保管?在平时工作中,公司经常会遇到合同文件盖章这种情况,法人并不是具体的人,法人章代表的是一个单位整体,法人章代表了一个公司......

·分公司注销合同执行执行方由谁承担?
      分公司注销合同执行执行方由谁承担?如果是公司注销后发生的,公司的人格消失,公司不存在了,合同显然也无效了。而且由于公司注销是经过法定的公告、登......

·我国公司法人否认制度是怎样的?
      法人和自然人是法律上面的概念,像公司、政府、事业单位都是法人。作为法人,既有独立行使职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面,也有权力受到限制的一方面。......

·公司口头辞退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口头辞退有法律效力吗一、公司口头辞退有法律效力吗公司以口头的方式辞退劳动者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正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还......

·南沙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
      南沙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一、南沙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

·公司登记变更股东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登记变更股东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公司内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
      作为一名小股东,权利不肯像大股东那么多,但是也是有一些基本权利可以保障的。比如,可以要求公司的财务必须公开,否则不知道公司是否赚钱,以及赚了......

·公司法人变更情况说明怎么写?
      公司法人变更情况说明怎么写?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人进行变更的情况,伴随法人变更可能会出现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以及人事等变动。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