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从轻或者减轻的条款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适用?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诈骗罪从轻或者减轻的条款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适用?诈骗罪从轻或者减轻的条款可以适用于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诈骗罪的量刑标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诈骗罪从轻处罚的情形包括哪些?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犯罪分子如果是未遂犯、中止犯或预备犯的,只要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性,都属于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的类型,需要注意的是,中止犯、预备犯如果是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结果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定罪,但是应当免除其的处罚,因为客观方面没有危害性。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很多关于枪支的行为其实都是被认定为犯罪的。就包括非法持有枪支、违规制造枪支等等。也就是说必须要先取得了相应的配枪资格之后,才能持有枪......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民间借贷可以是有有偿的,当然也可以是无偿的,无偿也就是说没有具体约定借贷的利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债权人......

·发行公司债券筹措资金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筹措资金的条件有哪些?公司的正常运营离不开资金,公司想要发展壮大更离不开资金。公司缺少资金的时候可以通过向银行寻求贷款或者发行公......

·私人的借款约定多少利息合适
      私人的借款约定多少利息合适一、私人的借款约定多少利息合适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

·没打借条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
      没打借条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

·法律规定还贷款违约金是多少?
      法律规定还贷款违约金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

·债权债务请律师多少
      债权债务请律师多少钱,其他案件怎么收费的?一、请债权债务律师需要多少钱1、按件收费(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

·夫妻间是否能签订债权债务协议
      夫妻间是否能签订债权债务协议一、夫妻间是否能签订债权债务协议可以签订,首先写明夫妻双方(甲、乙方)的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以及户籍地址,并写......

·打架和解赔款有哪些相关标准?
      现在有些人常常因为一时冲动与他人产生争执而打架斗殴,如果事后双方当事人想要和解,您一定想知道打架和解赔款该怎样赔。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

·离婚前父母给的存款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前父母给的存款是共同财产吗?一、离婚前父母给的存款是共同财产吗?是否算共同财产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如果婚前父母给子女的财产视为对子女的......

·夫妻一方债务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债务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

·委托收款协议模板的内容是什么?
      委托收款协议模板的内容是什么?委托收款一种常见的结算方式,可以委托收款的事项以及委托收款的的方式比较多,可以委托银行或者也可以委托他人,委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