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产分割协议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家产分割协议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一、家产分割协议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家产分割协议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协议双方的姓名、住址、年龄、婚姻状态、身份证;
  
  2、 协议双方对同居期间需要约定的事情进行的约定,如,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的分割,同居期间子女的抚养情况。
  
  3、 协议时间,如该协议自签订时起两年之内有效,或者至解除同居关系时有效。
  
  二、家产分割协议书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 丙方爱人见证: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综上所述,房屋分割协议,应当写明房屋所有权归属,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以及对房屋所有权的处置,协议应当人执一份,共同签名之日起生效。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抚养费赡养费的具体实施情况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老有所依幼有所养。这些都是在法律上有所规定的,但是很......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

·中国民政局起诉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随着现代生活中离婚率的不断提高,各种离婚引起的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离婚往往会带来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如果存在对孩子抚养权归属不满的情况要怎......

·父母遗弃子女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日常生活中,一些狠心的父母将子女遗弃的事情时有发生,可能很多人认为遗弃子女是家庭内部问题,父母最多收到道德的谴责。其实这是不对的,即便父母遗......

·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
      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一、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是可以重新起诉的,起诉......

·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带是否可以拿回抚养权
      随着男女观念的发展,离婚案发生的频率也日益增多,很多离婚家庭会有小孩,法院会依据离婚夫妻经济等各方面情况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但如果出现......

·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期限是多少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有可能是调解和好,当然也有可能是判决不准离婚。而之后当事人意识发生转变或者比较坚持的话,往往又会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的......

·离婚后
      离婚后,对孩子抚养的问题依然是现在社会焦点之一,但还是法律还是没有得到很多普及多人了解,很多人还是存在着很多盲区,特别是孩子,而且抚养权更多......

·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理?
      在诉讼离婚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往往在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权归属上面,谁都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法院针对抚养权的归属做出裁决后,接下来双方就得处理......

·在我国怎么自己起诉离婚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自己身边,离婚也是十分普遍的。但是离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是涉及到很多方面的事情,并且,通过协议离婚不成会选择起诉到法......

·她想和我离婚我想要回我的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

·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法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随着我国的法制健全,法律对各类人的保护也是越来越健全了。我国的相关执法部门也是由个人组成的,这里不排除有的个人为了利益的原因或者徇私舞弊的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