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人伤护工费标准是多少?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人伤护工费标准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二、护理费赔偿项目
  
  (一)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二)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注: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
  
  三、护理费赔偿期限
  
  1、护理天数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被致残而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确定 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确定的,因此在护理期限尚未届满前,被护理的受害人死亡,已支付的护理费中尚未经过的护理期限的护理费不应退还。而对于法院判以最长20年的护理期限后,受害人仍需继续护理的,可提起新的诉讼向加害人主张权利。
  
  2、在为伤者提供护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是由伤者的近亲属来进行护理的,而有些时候则是聘请了专业的护理人员。在前者的情况下,近亲属有固定收入的,那么护理费就参照其误工费标准来确定。而要是属于后者,那么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综上所述,护理费赔偿期限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安排护士护理的,不应列入护理费,护理期限满20年后,仍然不能自理的,可提起诉讼。
  
  ?
  
  


·被辞退的员工公司还给交社保吗?
      被辞退的员工公司还给交社保吗?工作期间单位会为员工买社保,在员工被辞退后,社保也不会再继续交了。二、员工被辞退社保有补偿吗?单位没有出具书面解......

·车库买卖合同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车库买卖合同公证流程是怎样的车库买卖合同公证流程1、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结婚证......

·汽车进口关税是多少
      汽车进口关税是多少?我国是汽车消费大国,同时,也是汽车进口大国,每年都要从美日德等国家进口大量汽车。进口汽车涉及都很多税费,包括关税、消费税......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怎么算?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

·违章停车罚单怎么处理?
      违章停车罚单怎么处理?很多人会在生活中遇到违章停车的情况,在违章停车后,往往会需要接受处罚。那么很多人会对于违章停车罚单怎么处理感到困惑。......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人伤赔偿五十万元左右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福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据统计,我国每年处理最多的事故就是交通事故,福建省作为我国沿海城市,更是一个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城市,福建交警大队光是每年花在处理交通事故上的......

·交通事故中跳车死亡会赔偿吗?
      交通事故中跳车死亡会赔偿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交通......

·飙车算构成危险驾驶罪了吗
      不一定,看情节严重,一般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

·2023汽车哪些车险类型
      汽车哪些车险类型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保......

·交通事故对方不赔钱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赔钱怎么办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了自己的轿车。伴随着车辆的增多,二手车也越来越多。目前来说,二手车市场是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