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母亲去世后外婆有继承权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母亲去世后外婆有继承权吗?
  
  一、母亲去世后外婆有继承权吗?
  
  有继承权的,对于母亲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外公外婆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母亲遗产的继承权。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袭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有多久?
  
  (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三、遗产继承诉讼费要多少?
  
  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遗产继承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被继承者死亡之后,遗产就可以开始继承,只要是属于被继承者的直系亲属就可以得到,对于在法定继承者一般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者获得,在没有第一的情况之下就会直接启用第二顺位继承,从而保障到各继承者的权益。
  
  
  


·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

·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遗产吗?
      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遗产吗?一、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遗产吗?继承人只要没有丧失继承权就可以依法的获得遗产......

·一、遗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吗?
      一、遗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吗?遗产协议分为继承协议,分割协议,附带条件的赠与协议等。只要是依法建立,且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与公序......

·一、法定继承人孙子继承财产需要纳税吗?
      一、法定继承人孙子继承财产需要纳税吗?法定继承人孙子继承财产需要纳税,我国《继承法》没有赋予孙子女、外孙子女法定继承人地位。一般认为,之所以如......

·转继承后代位继承是怎样的?
      转继承后代位继承是怎样的?转继承后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

·女儿继承遗产那女婿有份吗?
      女儿继承遗产那女婿有份吗?女儿继承遗产那女婿有份,因为此时继承的遗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先去世,父母有权继承部分遗产,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

·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怎么办
      通常在继承遗产的时候,肯定是要有继承人来继承才可以,那要是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整理......

·不宜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形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一人或数人先于其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仍留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已亡......

·一、五保户遗产归谁继承?
      一、五保户遗产归谁继承?五保户遗产如果留有遗嘱的情况之下,按照遗嘱当中的内容来进行处理,没有遗嘱的情况及按照法定继承。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女方还有继承权吗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女方还有继承权吗?有,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

·没有遗嘱继承应该怎么办
      去世的公民要是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对于其遗产,就应当严格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执行。但要是公民去世之前没有遗嘱留下,遇到这样的情况,应......

·婚前财产子女继承需要配偶同意吗?
      婚前财产子女继承需要配偶同意吗?一、婚前财产子女继承需要配偶同意吗?不需要,因为这个财产是婚前财产,不需要配偶签字同意。《民法典》(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