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入赘可以继承财产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根据法律规定入赘可以继承财产吗?根据法律规定入赘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继承财产,与儿媳一样,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一般姻亲关系不是取得继承权的依据,只有男女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是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之一。夫妻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而姻亲关系无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无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即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的遗产无继承权。因此,我国《民法典》未将入赘女婿作为法定顺序继承人但是,如有下列情况的,可以适当分得和继承岳父母的遗产:1、赘婿与岳父母一起生活对岳父母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分得岳父母的遗产,但这不是作为父母的继承人取得的,而是因对岳父母赡养较多,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民法典原则取得的报偿。2、赘婿之妻去世,赘婿尚能承担对岳父母的主要赡养义务,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这种丧偶赘婿,就是岳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二、尽了赡养义务的表现是什么?1、要做到经济上供养老人。赡养人对无固定收入或收入不多而无力维持正常生活的老人,应当提供足够的金钱资助和粮油、燃料等实物帮助,保证老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所在家庭的正常生活标准。2、生活上照料老人。赡养人要照顾和料理好老人的日常生活,尤其是对高龄、残疾和患病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凡是老人生活中需要别人帮助和扶持的,赡养人都应当尽心尽力去做。3、精神上慰藉老人。赡养人要从精神上关心和安慰老人,使老人的心理要求得到基本满足,确保老人的身心健康。尤其对患病和丧偶老人,家庭成员要给予更多的精神安慰,帮助其摆脱痛苦,安度晚年。4、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在老人由于年老体衰,出现行动不便、听(视)力障碍等逐渐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情况下,会产生一些不同于常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应尽力予以照顾和满足。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对于女婿是否能够继承的话,是属于一种法律上规定的没有继承权的,这是一种确定的,但是有一些情况之下比如说妻子已经去世了,那么尽到了主要的赡养岳父母的义务的情况之下,可以适当分得。
  
  
  


·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人生在世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发生意外后留下的遗产需要继承人来继承,那么家里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收养的孩子有......

·一、遗嘱的继承顺序是由什么确定的?
      一、遗嘱的继承顺序是由什么确定的?遗嘱的继承顺序是由继承法确定的,《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一、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的情形?
      一、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的情形有哪些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

·我国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我国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

·能够继承的遗产包括哪些
      并不是公民生前留下的财产,那么在其去世之后就会转化为遗产,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来继承的。法律中对能够继承的遗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一......

·什么是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特征有哪些?
      财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合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权利,它主要有五个特征,包括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

·一、老人遗产儿女分配规定是什么?
      一、老人遗产儿女分配规定是什么?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

·过继的子女对原生父母有继承权吗
      过继的子女对原生父母有继承权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

·一、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要多久?
      一、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要多久?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在生育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关于遗产公证,只要前期手续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刻......

·没有遗嘱时遗产怎么分
      现实生活中,很多老人会早早写下遗嘱,确定好财产的分配方式,以避免在自己身故后,子女为了争夺遗产而伤了感情的情况出现。不过,在老人过世后,如果......

·代位继承有哪些具体的特征
      代位继承有哪些具体的特征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2)被代......

·继承的特征
      继承的特征,可以从主体、客体、关系、时间等方面的特定性来分析。(1)主体上的特定性,被继承者和继承者是特定的,法律上往往具有亲戚等特定身份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