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公司的经营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注册公司的经营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家公司能够持续长久的经营肯定付出了别人想象不到的心血,如果公司的正在稳定发展,公司注册年限到期又到期了,该怎么办呢?无论是内资公司,还是外资公司,您的公司面临注册年限的问题,都可以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注册公司的经营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经营年限应根据项目的行业类型、投资额、投资风险和投资回收期的长短确定,一般不超过30年。属于国家鼓励和允许投资的项目,在合同中约定经营期限的,可适当放宽,其约定期限一般不超过50年。从事土地开发建设并自行经营的项目,经营期限不超过土地有偿使用权的期限;房地产开发建设后全部出售、转让的,合营期限应在开发建设并完成出售转让的合理期限内;资源勘探开发项目,期限应在批准开采储量开采完毕的合理期内。合资企业的合营期满后也可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设立登记】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二、公司营业执照到期后办理延期手续
  
  在中国注册的任何公司,无论是内资公司还是外资公司或者外资代表处都有经营期限。公司营业执照到期后需办理延期手续。
  
  一般来说,内资公司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大都为10年,外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为20年,外资代表处有效期为1年。
  
  那么,对于普通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到期后,如何办理延期手续呢。
  
  内资公司经营期限到期后,首先要办理营业执照延期手续,然后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延期手续。如果有行业审批许可证的,还需要办理行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这是内资企业的办理延期的流程。
  
  三、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延期时需提供哪些材料呢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
  
  7.其它有关文件;
  
  一般来说,内资有限公司延期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大约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费用在1000元以内,一般几百元人民币。
  
  但是,对于外资企业办理经营期限延期变更手续来说则显得较为复杂,首先要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商务委员会申请延期,办理外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延期变更手续,然后再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等证等公司证照的延期变更手续。
  
  虽然要办理这些手续是比较复杂,要花费很多的财力和物力,可是公司的注册年限到期了,想继续发展就要提交上面提到的延期办理手续和提供一些证明材料,为了公司能够长期合法发展,这些花费都是值得的。如果你也需要这方面的法律资助的话,请让为您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年限规定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年限规定是怎么样的?没有规定。股东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现在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是认缴制的。股东认缴完注册资本即可。......

·上市公司收购资产流程
      签订并购合同并购协议应规定所有并购条件和当事人的陈述担保。并购协议的谈判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通常是收购方的律师在双方谈判的基础上拿出一套协议草......

·如何确定公司法盈余公积?
      我们在了解过国家对于公司的相关办法以及规定之后,也就意味着应该要进一步了解,对于公司的盈余公积,那么应该如何确定公司的盈余公积呢?根据相关的......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金是多少?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金是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公司上市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公司上市的必要条件有哪些?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认定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认定一、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昆明晋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昆明晋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昆明晋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都包含了哪些呢?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都包含了哪些呢?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疑问提供咨询,对问题本身进行专业性的分析,并在法律专......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

·分公司法人要公章如何办理?
      分公司法人要公章如何办理?公司法人公章是公司参与经济活动时必须要使用的证明性的物品,如果公司法人章没有办理下来就难以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或者......

·成立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合资公司合法吗?
      成立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合资公司合法吗?一、成立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合资公司合法吗?不合法,对于非国资背景的上市公司而言,仅要求上市公司的经营......

·公司股东应履行哪些义务
      公司股东应履行哪些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