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册费能取回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注册费能取回吗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我国公司注册资本为认缴制。但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就交了许多的注册费,因此,许多人都在问公司注册费能取回吗?对于这个问题,就请为我们解答吧。
  
  一、公司注册费能取回吗?
  
  公司注册费可以取回。注册资金在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办理完相关证件和图章后,就可以到开户银行办理账户的解冻,解冻后,公司就可以使用这笔资金进行经营活动了。
  
  公司的注册资金是用来证实公司的资金能力的,这个注册资金也是用来公司经营的资金,同时也是用来对外承担经济债务的。
  
  二、企业注册资本可以改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但需要符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否则构成抽逃出资。
  
  (一)更改注册资金办理流程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
  
  (1) 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 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 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 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二)公司注册资金增资
  
  增加注册资本,是指依法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行为.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几种。
  
  1、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例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保留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一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
  
  2、增加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股利保存转换为出资。
  
  3、发行新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4、债转股。当债权转换为股权时,公司负债消灭,股本增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这是债转股的一种特别形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注册资本增加后需提交下列文件,去注册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
  
  (5)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看了公司的注册资金能取回,您是不是松了一口气,想要去注册一个公司呢。但是想要注册公司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您不是真的要开公司的话,还是不要随便花钱去注册了吧。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帮您的,请咨询,我们会尽快帮您解决的。
  
  


·法律规定什么是公司合作法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公司合作法?
      法律规定什么是公司合作法一、法律规定什么是公司合作法?我国没有公司合作法,如果是合伙企业的话,适用于《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是为了规......

·设立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设立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有哪些(1)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国有有限责任公司还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有几个分支内容,包括国有独资企业还有一人公司都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相对于有限责......

·股东会通过章程的决议有效期是多久
      股东会通过章程的决议有效期是多久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

·现如今公司设备等安全等级越来越高,公司死亡事故越来越少,但是
      现如今公司设备等安全等级越来越高,公司死亡事故越来越少,但是工伤事件我们也应该去重视,这离不开我们每天的生活,影响着我们的健康。公司死亡事故......

·公司法人转让合同协议书的范本怎么写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司变更法人的事情也越来越常见了。变更法人是一件比较大的事情,是需要走一系列法律流程的。那么公司法人转让合同协议书的范本怎么......

·企业融资基本流程,企业融资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融资基本流程,企业融资的概念是什么?企业融资是根据自己对未来创业设计的经营如何发展以及更好的运作,通过一定的方式和路径进行的资金筹集活......

·总公司法人跟分公司法人是否为一个人
      总公司法人跟分公司法人是否为一个人一、总公司法人跟分公司法人是否为一个人?总公司才有法人资格,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法定代......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的依据是什么?
      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的依据是什么?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国有企业是什么意思
      国有企业是什么意思一、国有企业是什么意思国有企业,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的含义更宽泛,它还包括地方政府......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分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分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就不存在分公司法人变更的问题,而且也不能有分公司法人代表。应该是问分公司变更的流程,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