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我国破产法中有关于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的相关解决方法,一是对员工应得薪酬的规定,二是企业员工的去向安排问题。那下面我们就企业倒闭员工的处理问题做出相关的解答,详细请阅读下文。一、 企业倒闭员工怎么办企业倒闭后给职工的路无非就是两条:分流和遣散;分流的话,只是集团下属的公司倒闭,将部分职工分流到其他下属公司,很多职工会选择这条路,因为毕竟在企业呆了这么久,有的已然上了年纪,再出去折腾不起。而另外一部分会根据工龄以较低的遣散费解散回家,如果年轻人的话,更会选择后者,因为自己出去可以找份工作,从头开始,也或者可以自己创业,只不过一切都是从头再来,创业也不是那么容易。企业也会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补偿。二、职工可以获得补偿的范围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三、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四、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以上就是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的相关资料,现代企业的破产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每天都会有大大小小的企业申请破产,和企业破产有最密切关联的除了企业负责人还有企业的员工,所以,企业的员工应该学会如何去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知道企业破产自己应得的补偿及去向。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享受工伤待遇是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参加了社会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机构负担工......

·我们在工伤认定复议后怎么办?
      发生工伤只有在做了相关工伤认定后才能申请相关赔偿。可是,在某些情况下会出现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果不认同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工伤认定行政复议......

·一、事故装病的误工费是否需要进行支付?
      一、事故装病的误工费是否需要进行支付?事故装病的误工费用是不需要进行支付的,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该谁承担1、由肇事方承担;2、《侵权责任法》......

·员工申请调薪理由主要有哪些
      员工申请调薪理由主要有哪些?1、工作量增加,工作变繁琐或业务扩大2、物价上涨,其他工作基本工资有一定提高3、其他公司同样工作岗位薪资有提高4、在同......

·山东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总则是什么?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的基本秩序,我国制定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可以更好的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国......

·员工签两年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员工签两年合同违约怎么赔偿?新员工入职后,会在一个月内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工资报酬、工作性质及合同期限等内容。有些员工开始同单位签......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吗?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吗?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含补贴吗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含补贴吗加班费中岗位津贴不包括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用人单位是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

·员工在羁押期间工资怎样发放
      员工在羁押期间工资怎样发放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

·社保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按合同上的工资缴违法吗?
      社保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按合同上的工资缴违法吗?一、社保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按合同上的工资缴违法吗企业不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分析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分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无限期的,也可以是固定合同,还可以是临时合同,但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与劳动合同是有很大的区别的,那么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