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没离婚赌债怎么还?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夫妻没离婚赌债怎么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俩种情况另一方不负有偿还义务。二、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夫妻没离婚赌债偿还主要看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两人都参与赌博,是在两人都知情认可的情况下欠下赌债,那么则为两人的共同债务,由二人共同负责偿还。如果只是单方赌博借钱,其赌博收入没有用在夫妻生活之中,则为单方债务,另一方无义务负责。
  
  
  


·债权人手里有证据如何讨债
      债权人手里有证据如何讨债手里有证据的,可以依照以下方式讨债: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作为各位股民来说,相信在生活当中对于股票市场是有着五味杂陈的感觉的。其实本来您将自己的闲钱用来投资股票或者债券等这些都是可以的,因为我国的股......

·一、法律支持最高民间借贷利率是多少
      一、法律支持最高民间借贷利率是多少?民间借贷,目前国家允许的利息范围是4倍当期市场贷款利率,也就是年化14.8%。借贷双方约定利息的,最高利息高于同......

·借款到期债务人不还怎么办
      借款到期债务人不还怎么办一、借款到期债务人不还怎么办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

·个人借款纠纷包括哪些,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个人借款纠纷包括哪些,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一、个人借款纠纷包括哪些个人借款纠纷的还包括以下:1、约定的利息过高高额的利息是引诱出借人借款......

·出借人借款时怎么审查借款用途
      出借人借款时怎么审查借款用途一、出借人借款时怎么审查借款用途出借人在借款时应注意审查借款的用途,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够得......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一、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的当事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即其民事权利得到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签完订货合同付完尾款退货定金退吗
      签完订货合同付完尾款退货定金退吗?付完尾款退货是否能退定金要根据退货的原因分析,因为质量不合格才退货的,对方需要退回定金,且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可以作为起诉依据吗 ?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可以作为起诉依据吗?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可以作为起诉依据吗如果债权债务的转让符合法律规定,那三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就是有效的,......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为了认真贯彻治理整顿精神,集中有限资金用于国家急需的经济建设,严格控制固定资......

·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一、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

·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债务人有多项债务无法清偿时,应当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债务。那么,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债务人无论是负债还是违约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