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农村没有房本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农村没有房本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一、在农村没有房本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农村没有房本的房子立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的内容有哪些?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农村的自建房没有房本这已经是一种常态,只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就能证明自建房的产权。不过这里我们要重点提醒一下,在城市,房子没有房本的原因是很多的,如果是因为公产房而没有房本的话,遗嘱中关于公产房的分配条款是无效的。
  
  


·起诉离婚房子归属不一致怎么办?
      对于家庭而言,房产是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时,重点就是对房产的分割。在有些家庭有多套住房,并且都不在一个地方,按照规定,因为不动......

·关于房产遗嘱怎么写才好(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
      关于房产遗嘱怎么写才好(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

·由于我国商品房的价钱普遍偏高,对于普通老百姓一般情况下是无法
      由于我国商品房的价钱普遍偏高,对于普通老百姓一般情况下是无法购买起的。好在政府推出的有一系列的保障房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我国公民的住......

·同村房屋买卖流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房屋买卖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民所热衷的事情,向城市中,某小区开盘,必定会带来很多客户排队购买房屋。这已经在城市不算新鲜事了。但是在农村,一般人......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随着房价的飙升,很多女孩子将有无房子作为结婚的条件。因此,很多夫妻是在婚前一方有房的情况下结的婚。此种情况,在......

·一、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一、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几道手续?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几道手续?一、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几道手续?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是: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房贷人死亡如何处理房贷
      房贷人死亡如何处理房贷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

·房产抵押担保未做公证和他项有什么后果?
      房产抵押担保未做公证和他项有什么后果?下列房产交易当事人必须先办理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资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证书转移登记手续。但......

·购房合同过期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购房合同过期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购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

·买房开发商违约退房吗?
      买房开发商违约退房吗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再婚夫妻房产如何分
      再婚夫妻房产如何分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一)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