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赁车辆发生事故,商业三者险是否赔偿对方损失?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首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最后,商业三者险在通常情况下,会约定不计免赔或者免赔率,约定有免赔率时,通常会在保险条款当中明确约定具体情形下免赔率为多少比例。如果约定了不计免赔率,则意味着不管承保方存在什么样的情形,只要在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承保的保险公司就必须依照合同约定,根据投保人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比例在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支付赔偿金。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的规定?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的规定有哪些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

·离婚诉讼中对没有产证的车库是怎么分割的
      车库其实也是属于不动产当中的一种,因此一般在取得了相应的产权证之后,才能意味着拥有所有权。那要是在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夫妻离婚的话则也是......

·债权债务转移要交税吗?
      债权债务转移要交税吗?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况,如果双方达成转移债权和债务的统一意愿,可以按照相关手续进行转移办理。但是很多人......

·出交通事故工地停工误工费赔偿按天算吗?
      出交通事故工地停工误工费赔偿按天算吗出交通事故工地停工误工费赔偿可以按天算。如果按天结算,就是干一天算一天;如果是按整个工程算那么这个误工费,......

·从法律层面来看社会抚养费15年以前不交的怎样处理?
      赡养父母子女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然而随着教育的缺失和素质水平的低下,一些人试图钻寻法律的漏洞,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从法律的......

·被车撞了没受伤能赔吗
      具体要根据双方责任比例、是否有财产损失确定。如果对方无责或者没有损失,自然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有责任,你方有财产损失,对方就需要按其责......

·撞车后对方责任怎么处理?
      撞车后对方责任怎么处理?撞车后对方责任处理方式是先由保险理赔,不足部分再由对方个人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

·交通事故似乎每天都有发生,因为人们对交通规则的轻视,对法律法
      交通事故似乎每天都有发生,因为人们对交通规则的轻视,对法律法规的漠然,导致经常会有交通事故发生,并且,也总是有很多无辜生命丧失,严重的扰乱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鉴定费谁承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鉴定费谁承担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

·肇事逃逸车主拒绝赔偿怎么办?
      肇事逃逸车主拒绝赔偿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

·一、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期限是多久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是指临床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