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在我国相关的离婚人员在办理离婚时,转移这类离婚财产的,构成相关的婚姻财产转移。我国的办案机关应根据这类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重新进行分配这类离婚财产。
  
  一、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婚前转移财产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扩展资料:
  
  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
  
  我们需要了解的是离婚如何转移财产,也就是离婚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针对离婚财产转移的各种方法,见招拆招。
  
  1、 转移存款的,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查明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了解对方的账号后,可以申请法院查询,万无一失。
  
  2、 转移公司股权的,由于公司是夫妻生活之外的,所以在对方转移财产时很难有所察觉,因此,面对对方转移公司股权的,可以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帮你调查对方公司的经营情况,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
  
  3、 转移房产的,私自隐匿房产信息的,应对策略如下: 因购房手续和周期一般较长,在平时生活中,难免一方会泄露一些购房方面的痕迹,因此,如果出现一方的行为诡秘或异常导致另一方怀疑另有房产,另一另一方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
  
  4、 私赠财产的,对于私赠财产的,由于赠与行为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因此非常难举证。此时,就需要在平时多加留意。
  
  相关的犯罪人员转移这类婚姻财产的,我国的办案单位和婚姻受害人员一旦发现的,应积极的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还应重新分割这类婚姻财产,照顾相关的婚姻受害人员进行办理。
  
  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离婚案件人员的财产应协商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应积极的递交案件证据,有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婚姻权益,要求这类人员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办理,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
  
  


·离婚后要回抚养权需要怎样办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
      离婚后要回抚养权需要怎样办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

·法律对离婚不孕症补偿有吗?
      法律对离婚不孕症补偿有吗没有。离婚赔偿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孩子发育迟缓家庭离婚法院会判男方净身出户吗?
      孩子发育迟缓家庭离婚法院会判男方净身出户吗?法院判男方净身出户的可能性不高,对于因男方行为导致孩子发育迟缓而离婚的。除非他本人同意。若男方不愿......

·丈夫是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丈夫是精神病可以离婚吗丈夫是精神病可以离婚吗丈夫有精神症可以离婚,婚姻生活中一方得了精神分裂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离婚(一)、登记离婚,夫妻......

·登记结婚了离婚怎么办理?
      登记结婚了离婚怎么办理?一、登记结婚了离婚怎么办理?办理离婚就要确定是属于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一)、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

·老婆想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
      要是老婆想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遇到这样的情况,其实站在不同的角度具体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而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自然不能协议离婚。在向法院提......

·小孩的抚养费包括学费吗,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若有子女的,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必须支付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通常是双方协议决定的。若协议不成......

·离婚时少分夫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少分夫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在我国法律规定上,的确有少分财产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

·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一、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现在分居不论多长时间都不可以自动离婚,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

·一、告两人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一、告两人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夫妻离婚后女方还能争孩子的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后女方还能争孩子的抚养权吗?一、夫妻离婚后女方还能争孩子的抚养权吗?夫妻离婚后女方还能争孩子的抚养权的。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

·夫妻离婚现在抚养费多少钱
      离婚现在抚养费多少钱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