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吗?
  
  一、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吗?
  
  是的,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
  
  理由如下: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反担保,反担保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的债务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同时债务人向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在弄清楚反担保概念后,反担保是否要承担债务就一目了然了。
  
  其二,我们来分析一下该三方的关系:我们从债权人出发加以分析,债权人的债权应当得到偿还,那么由谁来偿还?一是债务人,二是担保人即第三人。就是在债务人不偿还或者不能偿还债权人债务的时候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这时承担债务的人是担保人。由于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了反担保,担保人在向债权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其变为了债务人的债权人,而债务人在本债权债务中又向担保人提供了反担保,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变为债权人后,该反担保即为对担保人债权的担保,既然如此,结论已经非常明确,即反担保人应当对担保人承担债务。
  
  二、什么是反担保人?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又反过来要求债务人(借款人)对自己(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可称为担保之担保,即是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对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所取得求偿权的担保。只要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即可向反担保人求偿,而不问担保人履行的对与不对,反担保在性质上属于间接担保,因为它并非直接担保主债务,而是对担保人所负的债务担保进行担保。
  
  三、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吗?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
  
  


·借钱不还被起诉会不会坐牢?
      借钱不还被起诉会不会坐牢?借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债权人一般都会愿意借钱,因为债务人一般情况都是亲朋好友。但是,实践中会存在借钱不还的现象,那......

·夫妻离婚后一方债务怎么还
      夫妻离婚后一方债务怎么还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

·一、公司债券和公司股票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和公司股票的区别是什么?公司债券和股票是公司筹措资金的两种工具,也是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的对象,但两种有价证券有很大差别,主要体现在......

·欠钱不还又没有打借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又没有打借条怎么办一、欠钱不还又没有打借条怎么办?1、和解。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

·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一、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一般情况下,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目的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应注意......

·债务人抵消权应该想谁主张
      作为债务人,尽管有履行债务的义务,但同时也有行使抵消权的权利。在实际操作中,债务人只有找对了对象,才能真正将抵消权的实现落到实处。那么在实践......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一、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涉及到财产的案件中,律师的收费是按照涉及到的财产数额大小来确定的,一般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相应的律师费用......

·公司债券付息形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付息形式有哪些?相对于股票投资的高风险而言,投资债券的风险较低,并且收益也比较稳定,是众多投资者青睐的品种。在债券投资中,有一种形式......

·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什么是三方存单质押贷款三方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企业在商业银行协议存款后,为第三方从商业银行贷款提供存单质......

·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现实中我们常常在朋友圈里看到很多的众筹等集资行为,其实很多都是不法分子恶意营造的虚假内容,为了利用人们的同情心,真......

·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
      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一、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可以;当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合同,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