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请求分割遗产起诉状怎么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请求分割遗产起诉状怎么写?
  
  请求分割遗产起诉状首先应当书写诉讼请求,要求分割遗产。诉讼请求是书写起诉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其次就是在诉讼请求后面,紧接着需要表明事实和法律依据。
  
  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地址.
  
  民事诉状由四部分组成:
  
  (一)首部:标题写明民事诉状.当事人如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应写明它们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聘务.
  
  (二)请求事项.主要写明请求解决的诉讼标的.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人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议的具体问题.要写得明确.具体,如要求损害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以及要求与被告离婚.给付赡养.继承遗产,等等.请求应合理,切实可行.
  
  二、关于遗产继承法律怎么规定?
  
  在我国,关于遗产的继承,其实在法律上的规定是很明确的,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死者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还有非婚生子女)以及配偶(只有有婚姻登记证书的就是)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综上所述,在遗产纠纷起诉状中,应当写明分割遗产民事诉讼请求,列明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分割遗产民事起诉状除应当注重内容的条理性之外,请求也应该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可能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另外,民事起诉状的格式也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
  
  我们国家遗产发生纠纷之后,完全可以到当地基层法院进行起诉,但起诉其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就是起诉状。起诉状当中的内容,包括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诉讼请求和其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证据来源。
  
  


·丈夫去世公积金谁继承?
      丈夫去世公积金谁继承?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度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去世,公积金的一半应当作为去世一方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如果死亡人有遗嘱给......

·不想让离婚后的孩子继承财产可以吗?
      不想让离婚后的孩子继承财产可以吗?一、不想让离婚后的孩子继承财产可以吗?不想让离婚后的孩子继承财产显然是可以的,可以订立遗嘱来进行合法的处......

·一、财产遗嘱指定继承人是否有效?
      一、财产遗嘱指定继承人是否有效?财产遗嘱指定继承人是有效的,但是必须是当事人自主意思的表示,如果是在他人的胁迫之下所表示的意思的话,那么此时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的处理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的处理有哪些内容?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

·兄弟姐妹如何继承财产?
      兄弟姐妹如何继承财产?1、按照国家《继承法》将兄弟姐妹之间列为相互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内。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弟姐......

·一、保险金作为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保险金作为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

·分割遗产应注意什么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
      分割遗产应注意什么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夫妻在婚姻关系......

·起诉遗产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一、起诉打遗产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1、原告需要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可以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

·离婚后子女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离婚后子女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没有争议遗产官司一般打多久
      没有争议遗产官司一般打多久没有争议是不需要打官司的,有争议才需要打官司。1、遗产分割一审民事案件,根据受理法院适用的程序不同审限也不同,适用简......

·林权证怎样办理继承变更手续?
      林权证怎样办理继承变更手续?一、林权证怎样办理继承变更手续?林权证的继承变更手续需要到到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权权利人变更登记需提供以......

·对于哪种行为丧失继承权?
      对于哪种行为丧失继承权?一、对于哪种行为丧失继承权?《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