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倒闭了有赔偿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倒闭了有赔偿一家经营了多年的公司面临倒闭时,公司要辞退职工时,这是就会有所谓的辞退费,这时该公司的全体员工会有相应的赔偿吗?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那么您知道公司倒闭了有赔偿吗?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去进行详细的了解吧。
  一、公司倒闭了有赔偿吗
  首先公司倒闭了是有赔偿的。辞退人员,单位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二、公司倒闭后清偿的相关知识
  1、 如果是公司解散,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
  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
  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2、如果公司是破产,根据《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a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个公司倒闭时并宣告破产后,就需要该公司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公司破产还需要对员工进行清偿,比如对欠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以及各种保险费,在这种情况下都是需要对职工进行相应的或是该有的赔偿。以上的内容是的我们就公司倒闭了有赔偿的问题为您作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个人独资企业怎么变更法人
      独资企业就是一个人投资经营的企业,投资者本人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者本人就是企业的负责人。独资企业由投资者个人承担生产经营的风险......

·一、公司收益的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公司收益的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公司利润分配规则,是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之下的一个子规则。公司利润分配规则,旨在回答:分配的涵义,何种财务状况......

·公司法合伙公司有什么特征?
      公司法合伙公司有什么特征?现代公司制度自诞生后,一直不断完善发展。合伙公司对于新兴企业都是您选择的一种方式,可以让有经济能力的人和有思想作......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2010年12......

·公司法要求不再验资如何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法要求不再验资如何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新公司成立的时候,都会要求验资,走一些验资流程,公司的注册资金多少也代表了公司的实力有多雄厚,注......

·新公司融资如果亏损资金能不能返还
      新公司融资如果亏损资金能不能返还创业者进行创业时,会通过融资来获得起步资金,这种做法的专业术语叫融资。融资是通过众筹获得款项的一种商业手段。......

·企业单位在拆迁过程中如何赔偿?
      企业单位在拆迁过程中如何赔偿?中国是个人口大国,地少人多,为了更合理的利用土地,也为了加速城镇化的步伐,拆迁是一条必经之路。许多企业面临着拆......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一、申请报告二、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

·公司法人的责任和权利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人和公司的法人代表这二者并不是同一个东西,二者是有区别的,公司法人是一个法人组织,是一个团体,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公司企业就是属于公司法人......

·公司裁员赔偿金包含补贴吗 一、公司裁员赔偿金包含补贴吗?
      公司裁员赔偿金包含补贴吗一、公司裁员赔偿金包含补贴吗?公司裁员赔偿金包含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程序中需要哪些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程序中需要哪些材料创业者注册公司的,首先要根据自己选择的公司类型来办理相应的注册程序,经过工商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才能注册公司......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负责吗?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负责吗?《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