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一、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赠与不可撤销,赠与人必须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
  
  3、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二、赠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3、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注意例外情形: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4、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特别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特别注意: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6、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合同补充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合同补充协议格式是怎样的?在合同拟写完后,我们发现其中还有需要补充的地方,这时我们就需要合同补充协议来将我们需要的信息补充到合同中,在合同......

·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是什么
      要知道签订合同,不仅是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也是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在签订合同中是需要明确了解的。下面我们就为您着重解释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

·解除合同的途径包括哪些?
      解除合同的途径包括哪些?一、解除合同的途径包括哪些合同的解除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如何确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索赔期和质保期
      如何确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索赔期和质保期一、如何确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索赔期和质保期1、依据条约来确定确定进口商品的索赔期、质保期时,应与我国法......

·最新铁路合同管理办法
      最新铁路合同管理办法铁路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维护铁路各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铁路法......

·矿棉板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矿棉板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矿棉板购销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

·合同单方违约怎么处理?
      合同单方违约怎么处理?合同单方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此时违约方就要向守约方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合同单方违约......

·物流试运营运输合同怎么写?
      物流试运营运输合同怎么写?现代交通物流运输指的是火车、汽车、船舶、飞机等工具的运输。当设定一条新的物流线路时,需要先进行试运营运输,来测试新......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目的是什么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目的是什么当一个公司成立的时候,不管您公司属于什么类型,都需要有合同,相应的就有合同管理制度,国家为了避免合同管理制度的混......

·承租人违约解除合同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
      承租人违约解除合同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承租人违约解除合同应该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

·无合同的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上限是怎样的
      无合同的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上限是怎样的一、无合同的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上限是怎样的(一)我们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规定内容如下:......

·一、出租人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出租人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否有规定?出租人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没有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