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疫情期间辞退合法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用人单位疫情期间辞退合法吗?
  
  一、用人单位疫情期间辞退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处在医疗期的员工,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需要满足特定解除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什么条件下可以辞退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是对于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起约束作用的法律文书,对于双方都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并且受合同法的制约,其中就包括了解除合同的规定,符合才可解除。
  
  


·有些劳动者可能本身的工作比较轻松
      有些劳动者可能本身的工作比较轻松,而为了能够挣更多的钱,就会利用自己空闲的时候,格外再找一份工作。而此时却也向第二家单位隐瞒了自己已有工作的......

·员工辞职要单位批准吗?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合法的用工关系之后,那么劳动者就是应当隶属于用人单位的,因此有的人就认为基于这种关系,员工辞职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退休人员有误工损失赔偿吗?
      退休人员有误工损失赔偿吗在实践中,我们要知道由于退休人员在退休之后,仍继续参加工作而造成其人身损害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误工费赔偿。但是如果......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公司可以就地解散员工吗
      可以,但要给员工相关的经济补偿。法律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入职起每......

·签劳动合同的过程是怎样的
      签劳动合同的过程是怎样的1、提前准备在劳动合同订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文本,一边对合同文本内容又充分的了解,特别是对于双方协商约定......

·违反公司员工工作制度怎么处理?
      违反公司员工工作制度怎么处理?一、违反公司员工工作制度怎么处理?1、违反公司工作制度员工有可能会被开除,也有可能会被降职处理。《劳动合同......

·工地做资料员要住工地吗
      根据具体情况定,法律没有这方面的硬性规定,资料员是负责工程项目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档案管理等内业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

·谁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在工作的时间发生工伤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有时候即使是发生工伤也不见得能够拿到工伤赔偿,因为没申请工伤认定。实践中,我们经常看看到是由用人单位......

·公积金要从自己工资里扣吗?
      公积金要从自己工资里扣吗?住房公积金是从员工工资里扣一部分,单位为员工缴存一部分。可以申请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权益如何进行保护?
      劳动合同对劳动权益如何进行保护?劳动合同对劳动权益进行保护是如果发生一些劳动争议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具体如下所述。1、《劳动合同法》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