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继承银行卡里的遗产要交税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继承银行卡里的遗产要交税吗?
  
  继承银行卡里的遗产不需要交税,我国现在还未征收遗产税,所以单纯的遗产继承是不需要交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拖欠税款和债务,法定继承人或非法定继承人继承银行卡里的存款的时候,国家税务机关不可能征收相关的税费的。银行卡里的存款,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还得先把一半拿出来,因为这一半是配偶的个人财产。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话,那么作为肇事的一方就应当根据自己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对受害人做出相应的赔偿。但进行交通事故赔偿也是有期限......

·一、大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大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规定是什么?近期讨论比较多的就是“大学生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能够得到赔偿吗”的问题,大学生是指的在学校学习以及生......

·小车高速超速扣分标准不扣分
      行驶速度在以下范围内,不会被扣分: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

·我们通常在购买车辆后
      我们通常在购买车辆后,会选择购买商业险,但是,如果醉驾商业险陪不赔?根据商业车辆保险的规定,醉驾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因为,醉驾已经严重违反了......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往往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在我国,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往往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在我国,根据过错责任的大小不同,所要承担的责任大小也是不同的。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

·一、酒后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一、酒后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方式是怎么规定的?1、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

·交通伤残六级的赔偿是多少
      交通伤残六级的赔偿是多少一、交通伤残六级的赔偿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

·我们都知道一般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易都会通过订立合同,通过双方的
      我们都知道一般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易都会通过订立合同,通过双方的意思,订立双方的权利还有义务,并且还会规定违约责任,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的,......

·石家庄车船税多少钱?有哪些
      石家庄车船税多少钱?有哪些范围一、石家庄车船税多少钱(一)乘用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1、排气量为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飙车违法吗?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飙车违法吗?飙车的行为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

·货车驾驶员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货车驾驶员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太高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太高怎么办?1、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责任认定以外的赔偿不用理会,如有必要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维权。2、因为责任认定已经包含了所有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