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债务清偿时如何承担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婚前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债务清偿时如何承担关于婚姻家庭财产的诸多问题多产生于婚姻关系终止之时,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您已经较为清晰,那么对于婚前债务用于共同生活这样的状况在债务清偿时婚姻双方当事人要如何承担债务?为您解答。一、婚前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债务清偿时如何承担在能够证明婚前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的情况下,该婚前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司法实践中,认定夫妻债务一般有以下原则: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以上可见在是否婚前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类问题中证据的重要性,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明力证明是否用于婚姻共同生活才可以确认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在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件因与家庭琐碎生活息息相关,举证质证对于当事人来讲往往相对困难,建议询问律师,给出贴合个案的最优解决方案。
  
  
  


·离婚后婚内打的借条有效吗
      离婚后婚内打的借条有效吗一、离婚后婚内打的借条有效吗这是一个很常见的法律问题,很多离婚当事人经常为此发生纠纷。鉴于新婚姻法规定对个人财产的......

·债务人赊账欠钱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赊账欠钱不还怎么办?在现实生活中债务纠纷是非常多的,债务纠纷通常是由于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时候产生的,而债务人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

·怎样计算个人借款利息
      怎样计算个人借款利息一、怎样计算个人借款利息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

·离婚婚前债务怎么偿还?
      离婚婚前债务怎么偿还?一、离婚婚前债务怎么偿还1、夫妻婚前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

·诈骗50多万逮捕后积极退款能取保候审吗
      诈骗50万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能积极退赃退赔的,且为初犯的,可以争取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

·公司法公司债券条款都有哪些?
      公司法公司债券条款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章公司债券第一百五十四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哪些一、关于代位权诉讼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

·企业融资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企业融资贷款利息如何计算?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对于企业而言,融资成本......

·夫妻离婚后一方债务怎么还
      夫妻离婚后一方债务怎么还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

·欠钱不还夫妻转移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夫妻转移财产怎么办?一、欠钱不还夫妻转移财产怎么办?欠钱不还夫妻转移财产的是恶意不还款故此可以向法院起诉,并强制要求对方偿还债务。......

·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2、《离婚证》;3、双方《身份证》;4、原房屋所有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