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有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如何办理
  软件著作权登记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具体有:软件的源程序及文档;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开发完成时间、发表时间;软件运行环境(指软件运行的硬件和软件环境);软件开发使用的编程语言的名称及版本号、源程序总行数;软件的主要功能、用途和技术特点作简要说明。
  根据基本资料准备申请文件,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同时要缴纳申请费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收到相应的申请费后将于受理本次所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在受理后进入审查本次软件著作权登记所提供的相关申请文件,审查通过并发证。
  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依法享受法律的重点保护和众多优惠政策,因此,大部分软件著作权人会选择登记的。如若您有这方面的需要,不妨向我们网站的专业著作权律师咨询,相信他们一定会帮助你解答疑惑。
  
  
  


·著作权纠纷无力偿还分期赔偿协议怎么写
      著作权纠纷无力偿还分期赔偿协议怎么写一、著作权纠纷无力偿还分期赔偿协议怎么写?赔偿协议书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此事赔偿事宜......

·共有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流程是什么?
      共有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流程是什么?共有著作权转让流程包含以下几点:1.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2.到大厅办理转让手续二、......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包括了什么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包括了什么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哪些法律意义?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由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登记办公室颁发的法律文书,是软件著作权人对所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二、证书可以帮助持有者在诉讼中起到......

·商标法第恶意抢注是什么意思?
      商标法第恶意抢注是什么意思?“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

·转让专利权生效的时间是多久
      转让专利权生效的时间是多久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自然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有多长
      自然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有多长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

·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

·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
      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一、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特殊标志到期后是否能够续展,需要工商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对于核准特殊标志时,......

·商标宣告无效又使用是否可以?
      商标宣告无效又使用是否可以?商标宣告无效又使用是不可以的,商标无效宣告后就不可以使用了,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商标宣告无效的情形有:(一)注册......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

·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一、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都是十年。注册商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