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欠条丢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欠条丢了?在欠条丢失了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转账凭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二、欠钱不还的诉讼费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欠条在债务纠纷中不是唯一的证据,不过债务纠纷也需要原告自己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原告不懂得收集证据的技巧,对方跟自己借的钱数额又比较多的话,可以在知道对方不计划还钱的情况下就请律师处理。
  
  
  


·银行存款准备金的作用是什么?
      银行存款准备金的作用是什么银行存款准备金的作用是什么虽然“存款准备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准动用,但存款准备金也是财富,是财富就可考虑其科学运营......

·债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过诉讼时效如何救济
      当您的债权成立时,不管您是否会就该债权发生纠纷,该债权的时效基本就存在了、确定了。那么,一般情况下,债权诉讼时效究竟是多久呢?如果在实践中,债......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的相关探究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也越来越频繁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的借贷也越来越多了,怎样才能避免或者是减少民间的借贷的纠纷呢?民......

·被处以行政拘留要罚款吗?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公民的行为约束力也不断提高。行政拘留做为对公民违反法律法规的一种治安处罚已经屡见不鲜,那么行政拘留要罚款吗?答案......

·诉讼讨债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诉讼讨债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相信您都知道,诉讼是个比较复杂的程序,然而却也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现实中,有的人在需要追讨欠债的情况下,......

·欠钱不还法庭通知他也不来办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庭通知他也不来办怎么办?债务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如果被告无故不出庭审理的,法院会发给传票,经传票后不出庭的,就......

·当事人是否要约定借款用途
      当事人是否要约定借款用途一、是否要约定借款用途个人借款需要约定用途: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

·债权人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 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很多人都
      债权人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但要是自己手里本身没有借条的话,就会觉得不能打官司了。那到底债权......

·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起诉有用吗?
      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起诉有用吗?由于借钱不还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应当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与证据进行判......

·怎样区分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随着民间借贷的飞速发展,非法集资犯罪也呈现出多发的趋势,从行为上看,非法集资犯罪可以分为集资诈骗和吸收公众存款。很多人会将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

·民间借款合同公证有什么效力
      民间借款合同公证有什么效力?一、民间借款合同公证有什么效力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非法定必需程序,取决于双方的约定。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作用主要体......

·以虚假理由借钱是诈骗吗
      虚假理由借钱一直拖不一定算诈骗。以虚假理由借款具有欺诈性质,是否构成诈骗罪以法律规定认定。普通的借钱拖延只能算是民事纠纷,协商不能的可以起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