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合同的途径包括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解除合同的途径包括哪些?
  
  一、解除合同的途径包括哪些
  
  合同的解除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
  
  2、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二、单方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93、94、95、9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对应当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解除合同通知书应规范书写,其内容必须提及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及相应解除权,具体内容应包括:
  
  (1)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事实。
  
  (2)当事人违约等导致发生合同解除权的事实。
  
  (3)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权。
  
  (4)绝对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5)对违约情况追究的权利保留。
  
  2、要在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内,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3、无论通知采取何种方式,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足以证明你向对方发出了通知;
  
  (2)足以证明发出通知的时间;
  
  (3)表明发出通知的主要内容。关于对方是否收到,只需依一般之通常情况,即通知到达违约方住所地或系统可以及时到达即可。
  
  


·单位不给签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单位不给签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
      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一、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中国现行的法律对此没有具体的解释,但只要在诉讼时效内都可以提起诉讼请求。二、......

·民事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1、本罪的客体: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私财物。2、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3、......

·违约人有合同解除权吗?
      违约人有合同解除权吗?违约人有合同解除权,对于履约的过程中存在成本过高的或者严重的经济损失的,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

·无偿照顾小孩成立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无偿照顾小孩成立合同有法律效益吗?一、无偿照顾小孩成立合同有法律效益吗?双方要协商好并且都签字,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有法律效益的。(1)合同的......

·附期限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附期限合同的特点有哪些一、附期限合同的特点有哪些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

·合同违约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违约赔偿的原则有哪些一、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

·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区别是什么
      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区别是什么1、履行范围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即......

·合同履行的三个原则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三个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仅包括合同条款约定的各方当事人的义务,而......

·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
      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人们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否则签订的合同很可能被确认为无效。具体来说,有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呢?此外,实践......

·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并用?
      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并用?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并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

·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