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起诉要多少钱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起诉要多少钱
  
  一、离婚起诉要多少钱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 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 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 ×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二、起诉费谁负责
  
  离婚起诉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然后由败诉方承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所以,离婚诉讼的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可以在判决书中写明,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如果胜诉,诉讼费用将由对方承担,如果败诉,那么还是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
  
  


·生产厂家怎么查假冒伪劣产品
      伪劣商品查询方法如下:一、认明商标标识。名优商品一般使用注册商标,在包装上印有商标标识及"注册"或"R"字样。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养成注意观察商......

·婚姻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怎样处罚的
      婚姻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怎样处罚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

·离婚后成年子女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我国绝大多数的公民对于家庭的理解都是非常的传统的,虽然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孩子在成年以后就已经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父母也没有必要再继续像未......

·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规则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部分相关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

·夫妻结婚两年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我们知道,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其实,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与结婚年限是有一定......

·一方的知识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一方的知识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夫妻财产制采用了法定财产为主和约定财产制为......

·在我们国家提倡言语自由,但是一定不可以损害他人的人身利益,言
      在我们国家提倡言语自由,但是一定不可以损害他人的人身利益,言论太过于随意很有可能会出现诽谤或者毁谤他人的现象。很多时候您会把诽谤和毁谤这两个......

·宝宝2岁半离婚判给谁
      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审判实践,孩子两岁半离婚也可能判给男方,也有可能判给女方: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

·继父强奸继女怎么判刑?
      继父强奸继女怎么判刑?女性在工作中不仅要保护好自己不被性骚扰,在生活中也要保护好自己,近年来有诸多的社会新闻表明,强奸和性骚扰出现了熟人作案的......

·离婚诉讼庭审后
      离婚诉讼庭审后这个时间无法计算,应该根据法庭是否当庭审判来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规定夫妻双方有权利就经理问题协商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规定夫妻双方有权利就经理问题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并且进行相关公证。婚姻法还指出,婚姻财产约定分为三种:婚前财产公证、婚内财产协议......

·夫妻诉讼离婚开庭多久判决
      公民在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法院按照规定的程序受理案件,之后就是排期开庭。但由于各个法院的情况不同,因此排期的时间就会不一样。但此时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