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需要交哪些税,由谁交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房屋买卖需要交哪些税,由谁交
  
  1、契税
  
  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2、印花税
  
  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
  
  3、营业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额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及其他附着物营业额的5%。
  
  4、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5、教育费附加税
  
  这是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依营业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6、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它收入。
  
  7、房产税
  
  房产税是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房产余值和租金
  
  收入两种:
  
  ①企、事业单位的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以房产评估值(没有房产评估值的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②其他单位(免税单位或房产管理部门)和个人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
  
  ①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②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二、房屋买卖该注意什么问题
  
  房子如果有房产证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没有房产争议就可以进行购买。
  
  1、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
  
  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让业主给你看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你留复印件。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署名,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后边的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字。
  
  2、到房管局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
  
  让中介带你到房管局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包括查房产的基本情况,抵押情况及查封情况,是否与人共享等,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
  
  3、现场了解房产现状
  
  看有没漏水、渗水、大裂缝等情况。与商品房不同,二手房买卖一般都是“个案”。所以有关价格、房况等,都需要消费者自己或自己委托机构来详细了解。
  
  4、注意协议签订内容
  
  签订书面协议时,最主要要关注四个方面,是产权情况、房产总价、交易税费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书面协议里面要明确二手房交易税费双方如何分担。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标准有哪些内容?
      通常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交通部门会根据受伤情况交由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伤残等级,确定后续一系列赔偿问题,做出肇事者的责任划分。那么交通事故......

·儿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随着我们时代的进步,交通工具是越来越发达了,而交通事故也是发生的越来越多,很多时候交通事故是因为小孩过马路不注意或者家长没看好孩子导致的,所......

·钱款的指示交付是否合法?
      钱款的指示交付是否合法?钱款的指示交付是合法,金钱属于动产,是可以指示交付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

·酒驾发生车祸轻伤二级如何赔偿
      酒驾发生车祸轻伤二级如何赔偿?车祸轻伤二级的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需要根据给受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

·一、交通事故韧带撕裂算几级伤残?
      一、交通事故韧带撕裂算几级伤残?交通事故韧带撕裂算九级伤残,交通事故左股骨骨折伤会被评定为九级伤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是进行赔偿的重要依据。......

·小轿车超员怎么处罚
      通常小轿车规定的准载人数为5人,但有些时候可能会出现超员的情况。这样的行为已经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交通违章行为了,因此就要按照规定对......

·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
      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一、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具体赔偿细则标准
      交通事故是谁都不愿意发生的,交通事故容易导致人受伤,甚至死亡。实际的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有的并非一方的责任,有的也是双方共同的责任。在遇......

·违章停车交罚款流程是什么?
      违章停车交罚款流程是什么?违章停车不仅为他人带来了不便,还具有许多安全隐患。所以现阶段,违章停车罚款是一个最普遍的管理制度。然而,违章停车罚......

·女性车祸受伤55岁以上没有误工费吗?
      女性车祸受伤55岁以上没有误工费吗?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只要55周岁的女性在事故之前有收入且因事故发生导致收入损失,则可......

·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够评残不是否伤残需要做伤残鉴定报告
      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够评残不是否伤残需要做伤残鉴定报告,在中国有明文规定,伤残鉴定是由当地医学会或者劳动局组织专家组给予评定,患者必须在骨折愈合......

·一、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