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可以执行家人财产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民间借贷可以执行家人财产吗?有网友咨询,称朋友向自己借钱,到期仍不还钱,由于借款人迟迟不肯露面,只能联系上他的妻子,试问能否起诉要求执行其妻子的财产呢?民间借贷可以执行家人财产吗?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将为您详细地做出解答。在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案件中,经常会遇到被执行人是夫妻一方,自己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其配偶名下有财产却不是被执行人的情况。这类案件通常案情并不复杂,但执行起来并不顺利。一、要求执行家人财产存在的困难: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缺乏法律依据。通常民间借贷多以夫妻一方名义借款,诉讼时亦只判决一方还款,进入执行程序后,部分申请执行人为减少诉累、加快执行兑现,会直接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然而,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程序不得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毕竟在执行程序中,民事主体不享有审判阶段诉讼答辩的权利,此时追加被执行人相当于直接确定其负有义务,将会损害被追加一方的权益。因此,即便申请执行人主张借款为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做法,在司法实践中亦不可行。夫妻共同财产中难以确认被执行人个人财产份额。为了防止夫妻恶意串通逃避债务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法院可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控制性措施,夫妻双方再通过协议分割、析产诉讼或申请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方式,确认被执行人享有的财产份额以供执行。然而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夫妻离婚时才会作出共有财产分割协议或提起析产诉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几乎不会作出财产权属约定,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处于交织状态,往往难以确认个人财产份额;且纵观司法实例,很少出现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案例,因此司法实践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中被执行人享有的财产份额存在困难。二、司法实践中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两种做法:一种是先通过达成财产分割协议或析产诉讼确定被执行人应享有的财产份额再执行;另一种是先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控制性措施,进而采取拍卖、变卖等强制性措施执行被执行人应享有的财产份额。前者更合乎规范,后者则利于提高执行效率,执行方式的不统一会引起当事人质疑,不利于维护司法权威。综上所述,对于民间借贷可以执行家人财产吗这一问题,律师提醒您,您在借钱给他人时,首先应充分了解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时应以夫妻双方名义订立,起诉时应列夫妻双方为当事人,为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有效执行依据。同时明确执行程序夫妻共同财产中个人财产份额的划定时限与标准,以明确的法律依据限定被执行人夫妻确认共同财产中个人财产份额的时限,并制定合理的份额确认标准,以防被执行人夫妻恶意拖延时间或恶意减少被执行人个人财产份额而损害申请执行人利益。
  
  
  


·公司法债权公告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作为社会经济的主体国家对公司法做出了详尽的解释,那么公司经营不利、濒临破产,公司就要按公司法债权公告进行公示,那么公司法债权公告包含哪些......

·婚后借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么
      婚后借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判决依据是什么?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判决依据是什么?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有: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未经夫妻协商一致,......

·债务人死亡怎么提起诉讼?
      不知道您有没有注意到,在实践中,有时候会出现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前就过世了的情况。那么,根据经验来看,如果债务人死亡怎么提起诉讼呢?此外,根据......

·民间借贷有哪些手续?如何应对民间借贷赖账行为
      民间借贷有哪些手续?如何应对民间借贷赖账行为一、民间借贷需要什么手续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1、出借人、借款......

·离婚后外债一方要还如何证明自己不用承担?
      离婚后外债一方要还如何证明自己不用承担?除非你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这笔欠款不是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的或者有明确证据表明债权人在出借时候知道这笔......

·疫情延期还款延缓多久?
      疫情延期还款延缓多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会、外汇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在我国相关法律当中有很多关于时限的规定,比如举证期限,答辩期限,罚款期限等等,现在不仅是在民法当中涉及时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按常理来说,我们通常会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理当属于共同夫债。但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讲......

·有借据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借据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有借据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对方,不要超过诉讼时效。看借条到期没,到期对方不还钱,又联系不到本人,就可以去对......

·欠钱一年了不还怎么办?
      欠钱一年了不还怎么办?欠钱一年了不还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以及进行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三年主要是针对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

·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有哪些
      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有哪些一、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