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共有产权房优缺点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共有产权房优缺点有哪些?
  
  共有产权房的优势:
  
  1、降低房价
  
  房价是所有要买房子的人关心的共同话题,房价对于资金不足的人是硬伤。共有产权房的最大的优点就是价格低了,虽然购房者和政府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但是可以低于市价,甚至以房子一般的价格买房,不得不说还是很经济实惠的,而且共有产权房只有无房的人才能申请,减小了竞争压力,同时首付比例也会比购买普通住房首付低。
  
  2、共有产权房可正常贷款和落户。
  
  一些符合条件购买共有产权房的人,如果资金不充足,是可以申请贷款购买的。虽然共有产权房是个人和政府共同拥有产权的房屋,但是用户是可以正常落户和申请贷款来进行购买的,和一般住宅是没有任何区别的。政府与市民共同拥有产权,共同分享土地和房屋的增值收益,就可以共同承担土地和房屋贬值等带来的风险,有政府跟你一起承担风险,也能从侧面减轻买房者的压力。
  
  3、只有无房者能申请
  
  共有产权房申请的第一点要求就是只有没有房子的人才能申请。而共有产权房是专门针对一些经济条件不够富裕却又想买房的人而设定的一项惠民方式。使得这部分群众通过支付自己的一部分钱来解决住房问题,同时也不至于负担太重,还不起房款等。
  
  共有产权房的缺点:
  
  选择余地少、申请条件较严格
  
  共有产权房也是有缺点的,它不像其他房子,选择的范围是有限的。因为共有产权房是政府保障性住房性质的房子,所以用户是使用摇号来确定自己是哪一间房屋的,选择余地少。共有产权房虽然价格便宜,但是无法拥有房屋全部产权,不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毕竟还是让人担心的,而且共有产权房的选择范围比较小,因为政府出让用来搭建共有产权房的土地只有那么多,而且还需要摇号选房,如果摇号一直摇不中就只能买别人挑剩下的了。
  
  


·政府售出的两限房可以出售吗?
      政府售出的两限房可以出售吗?可以买卖,但是有一些限制,从本质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为是低廉的限价房,所以国家对于限价房......

·农村修路拆房有赔偿吗
      拆房标准的总则总纲由国家制定,而具体落实到地方的细则则由地方自己制定。最新拆房政策中的补偿标准基本上是一平米几千元,具体的金额确定由原有房屋......

·一、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的常见类型有哪些?1、一般质量问题。对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

·一、广州市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一、广州市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1、选定房源做好前期准备,在考察了无数楼盘以后,我们心头可能都对自己将来的房子有了个初步的轮廓,在自己比较......

·一、子女出资为父母为买房是否认定为共同财产?
      一、子女出资为父母为买房是否认定为共同财产?子女出资为父母买房的情况下,显然应当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

·租房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租房合同在约定的时候,一定要谨慎,特别是对于违约条款这一块,甲乙双方的责任都要约定清楚,下面为大家提供一份违约金的约定方式作为参考:一、甲方......

·房屋过户的手续是怎样的
      房屋过户的手续是怎样的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

·竹溪县土房拆迁赔赏费标准有哪些规定
      竹溪县土房拆迁赔赏费标准有哪些规定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

·二手房购买合同有哪些无效情形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买卖二手房时不签合同的购房者已经不多见了,但是有的时候还会出现签订了无效的购房合同的情形,这也无法保障购房者......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在备案后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在备案后,如果合同需注销或变更,则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携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如在中介机构进......

·父母离婚房子谁有继承权?
      父母离婚房子谁有继承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如下: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