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现如今,中国法律体系逐步健全,国民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在逐步增强,那这少不了打官司、上法庭,法律是全民的,任何层次的人都知道通过法律维护权益,那么少不了有困难的群众,这时应该怎么办呢?不维权了?别急,今天我们就来和您聊聊关于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中国是一个有人情味儿的国家,都说法理不外乎人情,关于资金周转困难或者的确有困难的诉讼人,国家是有政策可以缓交或者减免诉讼费的,那我们现在来看看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六章司法救助所陈述如下: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经审查符合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立案之前作出准予缓交的决定。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应当在法律文书中载明。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出的关于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当然还有免交以及减免诉讼费的条件,以及其三者所需提供的资料,希望对于有需求减免、缓交诉讼费的您有所帮助,坚定的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登陆网站咨询在线律师。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能会造成人员的受伤,通过对人员伤情的鉴定,由不同的伤残级别来给出......

·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及赔偿由谁承担
      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及赔偿由谁承担一、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及赔偿由谁承担?1.很明显,闯红灯要负主要责任。当然,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不出现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不出现怎么办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

·一、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交通事故会赔偿什么项目?
      一、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交通事故会赔偿什么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

·一、车辆交通事故未裁决可以和解吗?
      一、车辆交通事故未裁决可以和解吗?车辆交通事故未裁决是可以和解的,具体理由如下:1、《仲裁法》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

·交通事故之后
      交通事故之后,双方需要就各自的责任进行赔偿责任的归责,而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赔偿,是交通事故处理面对的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点。而交通事故赔偿......

·请问交强险有误工赔偿么?
      交强险可以用来赔付对受害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人身伤亡种种情况。由于误工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收入损失当然也是属于交强险赔付的责任范围之内的,下面......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在大雨之后浸泡汽车无疑是对主人的巨大损失,是否可以在此时向物业公司索赔取决......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

·机动车交强险有哪些
      机动车交强险有哪些特点在了解机动车交强险的时候,除了要知道这是指什么外,还要知道机动车交强险的特点有哪些,而实践中又是如何计算机动车交强险的......

·划拨土地房产继承交税吗 一、划拨土地房产继承交税吗?
      划拨土地房产继承交税吗一、划拨土地房产继承交税吗?国有划拨土地的房产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房产继承过户的流程是:1、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

·交通强制险赔偿范围包括什么
      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