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通过跨国涉外结婚移民一直被中国人视为移民捷径,但是其他欧美一直在打击假结婚,使得通过结婚移民的难度系数增加。下面解答了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为您提供最好的法律意见。
   一、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二、跨国合法婚姻
  跨国合法婚姻是指双方办理了政府承认的婚姻登记手续。也就是说要有当地婚姻注册部门所发的正式结婚证书。此要求也同样适用于同性婚姻关系。
   三、涉外真实婚姻
  涉外真实婚姻是指结婚双方从一开始就有意图共同建立生活和家庭关系。尽管婚姻生活包含的方面很多,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意义,但有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即如果结婚的目的只是为其中一方办理移民或绿卡,这样的婚姻就不是真实的婚姻, 此类婚姻关系是“虚假婚姻”或“欺诈婚姻”。识别婚姻的真假是美国移民官在处理“婚姻绿卡”过程中的首要任务(Top Priority)。
   四、跨国婚姻真实性证据
  联名的银行支票帐户和储蓄帐户
  联名的信用卡
  联名的汽车注册文件和车保险
  双方共享的医疗保险
  联名的房屋财产拥有权或联名的租约
  联名的水、电、煤气、电话和网络帐单
  配偶被列入退休计划的收益人
  配偶被列入人寿保险的收益人
  在申请移民或调整身份的过程中,当事人会被要求提供夫妻共同生活的文件证据。所以,除上面列举的证据外,当事人还应尽量提供以下文件:
  双方来往的有关针对双方的关系或办理婚礼计划内容的信件或电子邮件
  双方共同外出旅游的机票、船票、火车票和下榻的酒店收据
  双方共同旅游的景点照片、参加各种活动的照片
  双方为对方购买订婚或结婚戒指或特别礼物的收据
  婚礼照片和婚礼上与亲友一起的照片
  婚后不同时期的共同生活、游玩的照片
  孩子的出生纸,或怀孕证明、或产科医生的治疗证明等
  与孩子一起的照片等等
  由此可见,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复杂,只要申请人能够拿出相应的材料和证据。做到真实有效就可以轻而易举的证明涉外婚姻真实性。希望文章的介绍能够解决你的疑惑。如果你在生活中还存在其他法律问题需要法律援助,可以咨询。
  
  
  


·夫妻离婚是否要退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夫妻离婚是否要退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再审减刑国家赔偿的程序有哪些
      对认为审判结果有疑问的时候,可以进行再审的请求,如果再审减刑时,可以要求国家对此进行赔偿。国家赔偿有一定的程序,那么,再审减刑国家赔偿的程序......

·因未拿到结婚证而判婚姻无效是否合法?
      因未拿到结婚证而判婚姻无效是否合法?因未拿到结婚证而判婚姻无效是不合法的,没有拿到结婚证,婚姻关系一开始就不存在,而不是无效的。婚姻无效往往是......

·执行批捕需要家属签字吗?
      一、执行批捕需要家属签字吗?不需要家属签字,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

·一般子女抚养费原告是谁?
      抚养孩子是父母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离婚之后就会对孩子的抚养带来一定的问题,因为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归一方所有另一方需......

·怎么在离婚办好避免财产纠纷
      怎么在离婚办好避免财产纠纷1、可签订婚前协议现实生活中,结婚前,很多家庭的做法是男方买房,女方负责装修和家电家具。按照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样的?
      说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它所针对的主体正是法律所承认的合法的夫妻之间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离婚的人,对于这些人来说,财产的分割是他们离婚程序中的......

·社会抚养权的具体标准
      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而且需要承担抚养费。承担抚养费的情况都是在夫妻离婚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在哪一边,对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那么,......

·一、离婚精神赔偿费怎么计算?
      一、离婚精神赔偿费怎么计算?离婚精神赔偿费的计算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

·新婚姻法夫妻扶养义务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夫妻扶养义务有哪些规定?《民法典》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

·新婚姻法女人买保险保障权益如何实现
      一、新婚姻法女人买保险保障权益如何实现婚内自己给自己买的保单,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和年金险的保单利益是可以被分割的;婚内或......

·一、父亲没管过家离婚时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父亲没管过家离婚时财产分割如何进行?父亲没管过家离婚时财产分割会对父亲一方少分一点财产,但是总体上所有的共同财产还是应当平均。(1)夫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