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解除合同后还需支付违约金吗?
合同的签订是要双方的当事人合意进行的,相对应的合同的解除也是要双方的当事人进行合意的,一般的解除合同都是要双方合意进行的,不然就是要支付违约金的。
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确定的一种独立于合同债务履行之外的给付。《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违约金条款属于“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因此,即便合同解除,违约金条款也继续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是典型的“惩罚性违约金”,而非“补偿性违约金”。
所以,解除合同后还是需要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一、未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一、未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
·审查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审查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合法有效原则。合同一定要合法,这是合同的关键和核心。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想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否则......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人们之间经济往来越来越频繁,相互之间赠送的东西也越来越贵重,有赠车的也有赠房的,可是赠送之后后悔了怎么办,此时签订的赠与......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资格预审合格......
·船舶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船舶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船舶租赁合同的规定是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基本参照文本,一般包括以下要素:船舶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船......
·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
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人们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否则签订的合同很可能被确认为无效。具体来说,有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呢?此外,实践......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吗?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吗?一、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吗?需要根据实践中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来判断,如果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在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
·出版合同需要缴印花税吗
出版合同需要缴印花税吗一、出版合同需要缴印花税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出......
·行使留置权的合同
行使留置权的合同在买卖合同当中,只要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就可以行使留置权。但是对于留置权,读者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并不知晓......
·论述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论述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的标准的和......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享有撤销权的主体是哪谁?一、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是什么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
·合同到期没按时续签怎样赔偿?
合同到期没按时续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应当及时续签,如果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仍然留在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