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自己拿出收入的证明,那么误工费实际上是没有上限的,实际是多少就应该定多少。如果受害人不能拿出证明,实际上也是要依法确定其误工损失,而不能由哪一方拍脑门确定之。
  
  二、误工费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吗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陷阱?
      一、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陷阱有哪些1、购买二手房,最重要的是认真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首先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并到房管部门......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自己摔伤算吗?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自己摔伤算吗?交通事故当事人自己摔伤不算,因为在审理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当中,也明确的规定了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必须......

·带着孩子坐主驾驶开车怎么处罚?
      带着孩子坐主驾驶开车怎么处罚?一、带着孩子坐主驾驶开车怎么处罚?驾驶位置家长是否可以抱着孩子在法律里面没有明确规定,但儿童不宜坐前排。按......

·房子不住是否还要交物业费
      现代的小区有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并对小区做出相应的管理。对此,小区业主就需要支付一定的物业费。那要是在房子不住的情况下,是否还需......

·一、交通事故伤及股骨头皮锁骨伤会赔偿哪些项目?
      一、交通事故伤及股骨头皮锁骨伤会赔偿哪些项目?一般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

·高空坠物车怎么报保险?
      一、高空坠物车怎么报保险?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房屋内的物体因发生高空坠物事故,这里所指的物体包括被保险房屋、房屋专属天台及专属庭院内的......

·没有禁停标志就可以随意停车吗
      没有禁停标志就可以随意停车吗?没有禁停标志就可以随意停车吗在日常生活中,有时候需要去银行取钱、去路边小店买点东西、在路边吃个早餐等事情,将......

·2023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2023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一、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

·现今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时一场交通事故就足以毁掉一个家庭。当
      现今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时一场交通事故就足以毁掉一个家庭。当父母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时,肇事者对其子女也就是被抚养者必须进行合理的赔偿,给予其足......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醉酒驾驶拘留多少天,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醉酒驾驶拘留多少天,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一、醉酒驾驶拘留多少天根据最新修订的道交法中“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