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什么条件有利抚养权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什么条件有利抚养权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重疾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3、硬性条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自己选择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权利。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标准:1、最高原则: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2、不管婚生还是非婚生,父母双方对孩子抚养的权利义务都是一样的3、不管是男方直接抚养还是女方直接抚养,都是双方的小孩,双方都有权利义务照顾小孩。二、放弃抚养权可以吗?,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父母一方宣布放弃子女的抚养权声明或者协议的,我们可以作如下思考:协议,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契约形式,应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此种协议或者声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合同。对有可能发生的抚养权纠纷,可使父母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解决。权利,具有一定的选择性。个人对于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在不侵犯他人及其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去行使。但是,义务,作为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羁束性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抚养权的体现方式不一样,比如在离婚案件中,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不仅要支付金钱,同时还要付出管教孩子的劳动;不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支付抚养费的,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但是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对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该条款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后不管孩子属于对孩子不尽抚养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教育义务是不应该也不能够放弃的。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可以执行吗?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可以执行吗?想必当男方遇到女方不愿意支付孩子抚养费这种情况时都会存在这一疑惑,父母即使离异,双方均......

·一、公安机关能否立案重婚罪?
      一、公安机关能否立案重婚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重婚罪,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夫妻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怎么索要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但并不是只要夫妻离婚一方......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是什么意思
      在现实生活当中,总是有一些犯罪分子把犯罪对象对准了我国的妇女和儿童,主要还是因为妇女儿童在社会地位中的力量是比较薄弱的。针对他们的主要犯罪案......

·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

·夫妻一方怎么诉讼离婚证?
      夫妻一方怎么诉讼离婚证?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

·国家赔偿法赔偿程序是什么?
      很多人只知道国家赔偿法规定,受到了国家的侵犯可以向国家索要赔偿。但其实国家赔偿法不仅规定了国家赔偿的实体方面,对程序方面也有大篇幅的规定,主......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3、如果协商一致,......

·离婚股权价值确定方法是什么
      在离婚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最关心的就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大多数人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不是很清楚,特别是涉及到股权的分割问题,很多人就不知......

·新婚姻法外遇要坐牢麽?
      新婚姻法外遇要坐牢麽?不管是新《婚姻法》还是明年初开始实行的《民法典》都没有规定外遇要坐牢,事实上对婚外情行为本身,除了受到道德谴责,中国法律......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一定判离?
          婚姻关系着一个家庭的稳定,家庭又是社会的组成单位。法院在处理离婚诉讼的时候也是慎重之极。起诉离婚,法院第一次都不会......

·一、离婚女方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女方给孩子多少抚养费?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