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汽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汽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实践中各地的具体赔偿标准是不太一样的,因此在具体计算赔偿数额的时候,就有可能得到的赔偿数额就不太一样。这是正常的,如果你不清楚究竟该如何计算赔偿数额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在酒后驾车里面具体就包括了两种情况,就饮酒后驾车与醉酒后驾车
      在酒后驾车里面具体就包括了两种情况,就饮酒后驾车与醉酒后驾车,其中针对不同的情况,法律中给予的处罚也是不同的,醉驾下会认定构成刑事犯罪,此时......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赔付问题是什么
      现如今,城市的发展可谓是日新月异。交通的快速发展也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方便。在日常生活中,上下班是交通的高峰,出现交通事故的现象也很平常。那么......

·一、上班期间农民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
      一、上班期间农民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农民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各项赔偿标准如下:(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

·撞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有的车主撞到人后为免麻烦给受伤人一点钱款就开车走人,这种做法风险很大。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第一时间抢救伤员,然后报警处理。那么撞人交通事故处理流......

·一、税收征管法规定劳动合同补偿金交税吗?
      一、税收征管法规定劳动合同补偿金交税吗?动合同补偿金也需要缴纳个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

·醉驾是非常危险,是对人对己都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醉驾后发生交
      醉驾是非常危险,是对人对己都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醉驾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现在我国已经将醉驾列入了可以被判刑的行为中。醉驾并不因为......

·收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房屋交付要达到什么条件
      房屋买卖不是签完合同就完成了交易了,只有房屋验收收房之后才算完成房屋的交易。在房屋买卖中,房屋的交付尤其重要,如果在收房时没有提起注意,在收......

·一、交通事故报误工费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交通事故报误工费要提供什么材料?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

·交通事故超过三个月不处理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是现在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天法院都会有许多交通事故的案件需要处理。一般来说,处理时间不会超过三个月,若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处理,法院也......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因醉酒导致的不占少数。我国法律对醉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因醉酒导致的不占少数。我国法律对醉酒驾车这一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在刑法上定性为犯罪。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驾......

·诉讼标的11万交多少诉讼费
      诉讼标的11万交多少诉讼费一、诉讼标的11万交多少诉讼费?诉讼标的11万需向法院缴纳诉讼费255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

·买卖合同出卖人高如何交货
      不同的物品,其质量要求也不一样。同一物品,其档次或者等级不同,质量标准也不相同。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规定出卖物执行的技术标准。具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