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拘传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拘传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采取拘传措施的时候,都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同时,拘传也不是可以对任何人采取的。那么拘传适用对象有哪些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拘传适用对象有哪些人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
  
  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
  
  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
  
  二、拘传的程序是什么
  
  1、审批程序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2条规定:拘传应当经检察长批准,签发拘传证。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拘传应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执行程序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64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决定的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拘传后应当在12小时内讯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拘传程序的规定与此大致相同,不过要求拘传后必须立即予以讯问。
  
  3、拘传的变更和解除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2条之规定,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于不批准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需要对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并在拘传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拘传适用对象主要是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嫌疑人、被告人,但同时要求根据案件情况必要直接拘传。同时,我们还为您带来了拘传程序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抢劫罪量刑标准的内容
      我国的八大重罪中就包括了抢劫罪,自然《刑法》中对此罪的量刑规定也是比较重的。行为人若有抢劫行为的话,由于这属于行为犯,只要有抢劫的行为就会被......

·云南贩毒判刑的标准是什么?
      云南贩毒判刑的标准是什么?一、云南贩毒判刑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

·私自藏枪怎么处罚 罪与非罪如何区分
      私自藏枪怎么处罚公民私藏枪支的,达到一定标准,可能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缓刑考验期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社会正常的公共秩序和我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都是因为受到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约束和保护。如果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有任何的违法犯罪的行为的话,肯......

·如果赌博拘留派出所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
      如果赌博拘留派出所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

·嫌疑人盗用别人信息犯什么罪
      嫌疑人盗用别人信息犯什么罪?盗用别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

·辩护词中的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有什么区别?
      辩护词中的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有什么区别?无罪辩护就是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罪轻辩护是说承认指控的罪名,但认为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赔偿等......

·犯人在什么时候申请判缓刑
      只要是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犯罪既遂形态有什么特征
      犯罪既遂形态有什么特征一、犯罪既遂形态有什么特征?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

·刑事诉讼法诈骗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诉法当中,对于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都是有规定的。一般只有一些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的刑事案件会保留终身追诉。其他的刑事案件如......

·犯罪未遂的外部因素要件是什么
      犯罪未遂的外部因素要件是什么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已着手实行犯罪,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例如,《刑......

·徇私舞弊假释罪有哪些惩罚?
      一、徇私舞弊假释罪有哪些惩罚?《刑法》对此作出了处罚规定:第四百零一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