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多少岁就不算童工?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我国对童工的界定是根据年龄来划分的,虽然您都清楚童工是包括在未成年人当中的,但具体多少岁就不算童工,大部分的人可能还是不太清楚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多少岁就不算童工
  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童工。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工作,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以自己的工作作为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成年人。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所以说年满16周岁就不是童工。
  二、可以用童工的企业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禁止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特殊情况下如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确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须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其它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学徒工,无论学徒工是否获得经济收入,均应视为违反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有关法律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经过对上述文章的了解,我们知道多少岁就不算童工。在未成年人当中,如果是已满16周岁的话,那么就属于未成年工,而不再是童工了。法律允许单位使用未成年工,但禁止使用童工。这点您一定要注意。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施工劳务分包资质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一、施工劳务分包资质标准的内容有哪些施工劳务分包资质不分等级。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一、上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上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

·邢台市工伤待遇行政诉讼案管辖地点是哪里?
      邢台市工伤待遇行政诉讼案管辖地点是哪里?《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旦经过复议,无论复议机关维持决定或者做出改变决定或者不作为,都可以选择原......

·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开除员工怎么赔偿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

·未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补偿吗
      未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补偿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

·法定每周加班时间是多久 加班工资应如何约定
      法定每周加班时间是多久加班工资应如何约定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但这毕竟是对员工休息休假权利构成了侵犯,因此也不宜长时间安排员工加......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地点是哪里?
      在一些工厂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经常导致职工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人身伤害。这时职工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以便能够及时的享受到社会保险待遇。一般来说......

·三次违法就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次违法就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协商认定一致的就可以合法的写入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坐三次就将其辞退,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没有......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怎么处理?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怎么处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起诉要求还款后,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

·电气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电气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久?质量是建筑工程的根本,质量不合格的建筑一旦发生事故,将会给使用单位或个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产生重大人身伤亡,......

·委托加工合同范本是什么?
      委托加工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如今很多工业产品的工序越来越多,对于一些复杂工序,工厂自身没有加工能力的话,会委托给其它工厂。在工业生产领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