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审答辩状交给谁 写答辩状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二审答辩状交给谁 写答辩状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二审答辩状交给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的十五天之内向区法院提交答辩状,由它报送二审法院。二、二审答辩状什么时候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三、二审答辩状注意事项1、 制作一审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起诉状中的内容存在明显错误的,可以针锋相对,直接指出并予以反驳;没有明显错误的,可以根据被告的观点进行立论。2、制作二审民事答辩状时,内容要全面由于上诉人的上诉不仅针对被上诉人,往往也会针对一审判决,因此,在进行二审答辩时,不仅要对上诉人提出的上诉事实和理由作出反驳和辩解,还要对一审判决的程序是否合法、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和准确、采信的证据是否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等方面作出适当的回应。3、 答辩状写作规则无论是一审答辩状还是二审答辩状,在写作时都要做到内容简短、精练,不要长篇大论,不要对原告或者上诉人及其代理人进行人身攻击,切忌受委托人的影响而感情用事。有些时候,可能由于接受委托的时间较短,准备时间不足而造成对案件事实不甚熟悉或者情况不明的被动局面。在这种情况下,答辩的内容可以围绕诉讼主体是否适格、管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诉讼请求或者上诉请求是否合法、合理等不涉及案件事实的次要方面进行,以免由于在情况不明时仓促涉及事实而构成自认。4、按时提交答辩状在律师的执业实践中,经常有律师主张在答辩期内不提交答辩状,以免对方当事人事先摸清委托人的底牌再重新组织证据或者变换诉讼策略。本人认为,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固然可以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但是,它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还在一定程度上贬损了律师形象,歪曲了诉讼在解决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的作用,不应当提倡。以上文章就是对于二审答辩状交给谁,以及写二审答辩状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些问题的整理,二审答辩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相信您看完之后心里已经有一些大概的了解了,如果您想要获得更好的专业服务,建议您咨询的专业律师。
  
  
  


·罚金和退赃要在开庭前交吗
      不是的,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开庭前先交罚金和退赃,因为法院一般会根据犯罪情节来决定罚金数额。如果家属愿意代为退赃、缴纳罚金,法院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一、交通事故人损赔偿误工费的证明是根据什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人损赔偿误工费的证明是根据什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

·怎样才能防范二手房交易陷阱
      怎样才能防范二手房交易陷阱1、确定定金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金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能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房......

·买房几乎可以说是生活中最大的一项支出了,可有时购房者交了钱却
      买房几乎可以说是生活中最大的一项支出了,可有时购房者交了钱却迟迟不见房子,这种情况一般就属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那么在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

·正常行驶把逆向行驶车撞了责任在谁?
      正常行驶把逆向行驶车撞了责任在谁?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应由交警对逆向行驶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这与事故如何处理没有必然联系,发生事故后,可按以下......

·无证驾驶罚款逾期没交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罚款逾期没交怎么处罚?无证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暂缓或者分......

·我们都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
      我们都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受害者肯定是有一段时间是不能进行工作,那么作为肇事者就必须要赔偿受害者误工费,那么误工费一般是在什么时候赔偿呢......

·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怎么处理交通事故
      不管是怎样的事故,具体发生的时候情形肯定都是不一样的,而针对不同情形下的事故,当事人应当采取的处理措施也是不同。具体说到交通事故上面,您知道......

·轻微的交通事故有相对应的解决办法
      轻微的交通事故有相对应的解决办法,严重的交通事故有相应的解决办法,那严重的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交通事故的现场是需要保护的,这关系到事故的处理......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标准是怎么判定的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标准是怎么判定的新标准则详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或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

·一、资阳醉驾出租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资阳醉驾出租车会受到什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