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指纹鉴定费用是多少?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指纹鉴定费用是多少?
  
  交通事故指纹鉴定费用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指纹收费应当在100-200元左右。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 司法鉴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
  
  第五条 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二、司法指纹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发生交通事故后,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如果需要做指纹鉴定,指纹鉴定费用不一定是当事人承担的,交管部门为了调查取证而进行的司法鉴定活动,鉴定费是由交管部门自行承担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要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要坐牢吗?交通事故致死触犯交通肇事罪,需要坐牢。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

·车险理赔要自己垫付吗
      车险理赔要自己垫付吗一、车险理赔要自己垫付吗有车险公司在修车的时候需要车主先垫付修车的费用,但是有的车险公司是不需要自行垫付修车的费用的。车......

·履约保证金交付、退还如何
      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

·交通肇事罪判刑了多久吊销驾照
      交通肇事罪判刑了多久吊销驾照要看情况,如果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坐牢应当吊销驾驶证,如果不是这个原因坐牢,是不会被吊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一起喝酒的人出车祸责任划分怎么认定?
      一起喝酒的人出车祸责任划分怎么认定?对于劝酒承担法律责任,我国现行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二、具体情况1.强迫劝酒的人。通过故意灌酒,言语性......

·公民发现交通违章怎么申诉?
      公民发现交通违章怎么申诉?一、公民发现交通违章怎么申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

·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酒驾判了拘役后多久执行?
      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酒驾判了拘役后多久执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酒驾判了拘役后执行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刑事案件最终判决后应在发生法律效......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前提是因交通肇事车辆运行所得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

·酒架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酒架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如果是酒驾而非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如果是醉驾的,保险公司只垫付抢救费用。而且在......

·给租车公司交了定金能退吗?
      给租车公司交了定金能退吗?给租车公司交了定金是不可以退还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

·刮大风高空坠物砸车该怎么赔偿
      刮大风高空坠物砸车该怎么赔偿刮大风高空坠物砸车该怎么赔偿刮大风高空坠物砸车赔偿,根据坠物来追究责任。大风天气预防高空坠物怎么办?1、不......

·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
      在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是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伤情之后,才能确定补偿金额的,若第一次工伤鉴定存在鉴定程序等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