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不还又没证据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欠钱不还又没证据怎么办?1、没有证据需要收集证据。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性就越大。2、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对于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对自身不利。欠条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证据,即使没有欠条,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也是可以追讨回欠款。3、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针对这种情况,可以找借款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通过向对方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二、欠钱不还如何取证1、录音债权人可以搞点小计谋,比如身上带上录音机,然后把和他的对话录下来,做为呈堂证供。2、证人用于证明交易习惯中你们两个合伙人之间的约定是货款由谁保管的问题。但是要记住不能是自己的亲戚朋友佐证或者是和你有利害关系的人佐证,因为对方可以申请这些人回避。3、帐本买卖入帐这是很正常的,有帐本可以证明收益的情况,是分钱的基础。4、合伙协议证明你们两个人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5、票据买卖中结帐的支票。谁收的就很清楚了。除非对方能提出相反的证据证明不是他收的。6、可以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存,封掉对方的帐户,防止对方转移资产。只要已经收集齐全对方欠钱了的证据,那么就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以及起诉等方式来处理此债务纠纷了。对于那些欠款不还,在债权人催还债务之后,还想跑路的,此时有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法院最后审理,不仅会要求还钱,还有可能会被判处刑事责任。
  
  
  


·债权债务免责协议范本长什么样?
      债权债务免责协议范本长什么样?一、债权债务免责协议范本长什么样?债权债务免责协议甲方:_________乙方1:_________乙方2:_________乙方......

·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提起诉讼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民事类的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提起诉讼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民事类的纠纷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民间借贷纠纷亦是如此。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提起......

·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一、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的材料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信用担保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纪委罚没款收缴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纪委罚没款收缴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有哪些一、纪委罚没款收缴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利于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

·朋友借钱不还有什么追债技巧?
      朋友借钱不还有什么追债技巧?1、抵押与担保的设置设定抵押权在实践中,设定抵押权的方式情形大致如下:(1)在有关经济合同的主文中直接订有抵押......

·一、夫妻赌博债务认定是怎样的?
      一、夫妻赌博债务认定是怎样的?夫妻赌博债务认定是通常情况下是属于个人债务,不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

·对方欠钱不还不给写欠条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不给写欠条怎么办?1、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由于抹不开面子,生活中很多借款都没有借条,大家彼此都是......

·股东间债权债务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股东间债权债务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

·一方提出离婚财产债务如何分配
      一方提出离婚财产债务如何分配婚前财产婚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夫妻债务离婚财产分割夫妻财产协议我们知道,感情是夫妻关系存续的基础。如果双方......

·有借条找不到个人信息怎么办?
      有借条找不到个人信息怎么办?有借条找不到个人信息是可以起诉解决,但对于法院是会受理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

·违法发放贷款罪 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一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认定行为人是否......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最新的内容有哪些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最新的内容有哪些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和改革,使公司以及企业繁荣发展,公司注册数量越来越多,这也促进我国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