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二、著作权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例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版社,将表演权转让给表演团体,将录制权转让给音像公司,将播放权转让给广播电台,等等。即使是单独一种财产权,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例如,转让人将翻译权中的法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甲出版社,将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乙出版社,将德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丙出版社,等等。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例如,同是英文版翻译权,转让人将美 国和加拿大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美 国一家出版社,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等。虽然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但是著作财产权却是可以的。不过,转让著作权的财产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订立的合同内容就包括: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是怎么的
      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

·商标侵权产品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产品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

·我国专利权的权利包括了什么
      我国专利权的权利包括了什么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

·商标因异议无效什么意思
      商标因异议无效什么意思商标因异议无效说明这个商标是无效商标。(1)商标异议申请书;(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

·专利权变更申请途径有哪些
      专利权变更申请途径有哪些所有人申请获得了专利权后,可以将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转让给他人,此时也可以说成是变更专利权。那么您知道专利权变更申请途......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承担什么责任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承担什么责任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承担什么责任(一)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需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怎么规定的?一、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怎么规定的1、专利权的形式要求转让专利权,出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

·商标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商标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商标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受商标法保护。著作权与商标权尽管均属于知识产权,但二者有许多区别。1、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

·专利许可的原则有哪些规定
      专利许可的原则有哪些规定(一)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创造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创造的人,而不问其提......

·商标近似侵权应当如何判决
      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

·国家专利申请号查询方法
      国家专利申请号查询方法提交专利申请,可以申请人自己申请,也可以委托专门的专利申请代理机构代为申请,对于申请人自行申请的专利来说,如果想要知道专......

·商标权人权益包括哪些
      商标权人权益包括哪些商标权的取得分为了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而当事人取得了商标权,成为商标权人后就会拥有相应的权益,也叫商标权人的权利。那么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