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判处拘役6个月是有期徒刑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被判处拘役6个月是有期徒刑吗?
  
  一、被判处拘役6个月是有期徒刑吗?
  
  判处拘役6个月并不是有期徒刑,而是判处拘役,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刑事处罚措施的主刑之一,但两者是不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二、拘役可以减刑吗?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因此,如果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行为的,那么也是有可能减刑的。
  
  《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综合上面所说的,拘役也是属于刑法中最轻的一种,而且拘役与有期徒刑不一样,一种是给予六个月以下的刑期,而另一种是一般会被六个月以上才会被称为有期徒刑,所以,案件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对犯罪人员实行逮捕的机关是什么
      一、对犯罪人员实行逮捕的机关是什么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

·最高院关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适用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适用年龄是怎么规定的?从中国的刑法规定来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

·我国对假释期后犯罪的犯罪分子如何处罚?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一些在狱中表现好、有悔改意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可以给与假释,这是对犯罪分子教育和改造的一种手段。如果其假释期......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毒品判刑多少年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毒品不判刑,但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毒品前提是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完全不知情。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还是会判刑的。走私、贩卖、运输......

·醉酒驾驶开庭怎么为自己辩护争取缓刑
      醉酒驾驶开庭怎么为自己辩护争取缓刑被告人在案发后如实供述有关行为,口供稳定,接受审判,认罪、悔罪,态度很好。同时也深刻地总结自己的过错,决......

·一、网络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网络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非法入侵网上银行信息系统。据统计,网络攻击对象为金融信息系统的占重点领域信息系统攻击案件总数的30%以上。一......

·刑事网络诈骗立案后办案程序是什么?
      刑事网络诈骗立案后办案程序是什么,诈骗未遂怎么处罚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够做许多的事情,但也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这些......

·抢劫罪跟抢夺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作为对法律不是很了解的普通人,您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同样是抢东西,有时会被认定为抢夺罪,但有时又会被认定为抢夺罪。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抢劫......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我们在进行审理不同的案件的时候,是需要有不同的法律依据的,而且,我们一般会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来进行说明,对于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来说......

·被判有期徒刑是不是坐牢?
      被判有期徒刑是不是坐牢?被判有期徒刑就是坐牢,但也存在缓刑的适用情形。有期徒刑是刑罚中的一种监禁刑。所谓的“监禁”,就是被依法关押,接受劳动改......

·金融集资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金融集资诈骗罪是金融诈骗罪中的一种,该罪的犯罪人员是以非法占有集资款为目的,采用诈骗的方式取得金融机构的信用,从而获得集资款的一种犯罪行为。......

·刑事案件二次退侦查多久开庭?
      一、刑事案件二次退侦查多久开庭?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补充侦查案件,人民检察院重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