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并购贷款利率是多少?政策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并购贷款利率是多少?政策是怎样的?一、并购贷款利率是多少并购贷款的利率应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贷款银行的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考虑成本、风险和综合收益的基础上,结合同业定价水平和与客户在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等方面的合作情况,合理确定并购贷款的利率。二、并购的贷款政策为了保障贷款的安全性,此前我国的商业银行贷款禁止投入股权领域,1996年央行制定的《贷款通则》规定,商业银行不许提供并购贷款。2005年以来,商业银行经事前向银监会报批确认合规后,向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华能、国航发放了相应贷款,用于从事股权并购,即所谓的“ 一事一批”制度。“一事一批”制度的普遍模式是:商业银行先出具有条件的融资承诺函,向监管机构请示确认办理股权融资业务的合规性,获得批准后再实际发放贷款。2008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灾后重建的财政支出、税收、金融、产业扶持等多方面政策,其中提到“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2008年12月3日,国务院部署的“金融国九条”第五条中明确提出“通过并购贷款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2013年11月4日,银监会为鼓励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一批产能,将并购贷款期限最多延长至7年。目前,我国并购融资制度十分不完善。《贷款通则》等法规规章实际上禁止金融机构为股权交易的并购活动提供资金;对企业债的发债主体也有着严格的限制,同时,债券的发行还有年度总额度的控制,利率水平的管制和用途的限制;权益融资方面,我国由于公开发行需要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核准,效率较低。虽然目前我国的并购贷款、融资制度并不是十分的完善,但是为了鼓励我国企业的发展,也为了监督企业,我国对于企业并购贷款有相关的政策,但是对于并购贷款利率并没有准确的一个数字,由贷款银行根据情况自定,受银监会的监督。


·农村拆迁赔偿款有儿媳妇的吗?
      农村拆迁赔偿款有儿媳妇的吗?一、农村拆迁赔偿款有儿媳妇的吗是没有的,如果父母死亡赔偿款作为遗产也只能是儿子继承,儿媳妇是不算在补偿款内的。......

·如何对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承担
      如何对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

·老板欠钱不还手机开不开机怎么办
      老板欠钱不还手机开不开机怎么办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债权人追债债务人自杀
      债权人追债债务人自杀一、债权人能否追回债务。法律规定民事权利义务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现行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一说法,除非他的继承人自愿做冤大......

·欠债不还被气死欠债者负责任吗
      欠债不还被气死欠债者负责任吗?一、欠债不还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需包括哪些内容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需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公司法》第168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有:一、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是募集办法......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

·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
      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一、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

·因为疫情未能及时还款上征信吗
      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不会影响征信记录。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

·因个人侵权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认定吗?
      因个人侵权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认定吗?因夫妻共同原因导致的个人侵权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但如果另一方并不知情,那么则不属于共同债务,可以由一方承担......

·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况有哪些
      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况有哪些一、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况有哪些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

·投资借款协议书范本
      投资借款协议书范本介绍投资借款协议书范文一甲方(出资方):乙方(借入方):第一条:陈述和承诺1、甲,乙双方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