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起诉都需要哪些材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起诉都需要哪些材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起诉离婚提供的材料可包括:(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二、想要离婚,诉讼要多长时间这就跟我国民事诉讼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案件审理程序、期限有关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要在三个月内审结;对一审不服需要上诉的,二审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具体来说,诉讼离婚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是立案受理阶段,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然后是答辩阶段,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接下来是审理宣判阶段,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诉讼结束,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十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般而言,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办理离婚证书,再婚时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即可办理结婚登记,丢失的,可持身份证到判决法院档案室复印判决书并加盖公章即可。法院诉讼调解或判决离婚,最终由法院下发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经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即可证明当事人的离婚事实,如涉及再婚,需要提供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原件(另需提供法院判决书生效证明)办理再婚登记手续。
  
  
  


·离婚抚养费计算公式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使人心力交瘁,不仅仅是双方当事人需要对离婚财产进行真多,还关系到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当然我国离婚抚养费是有计算标准的,因此很多人都......

·婚姻无效骗婚行为属于吗?
      婚姻无效骗婚行为属于吗?一、骗婚行为属于婚姻无效吗?骗婚不属于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拐卖妇女罪的结果加重情形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的结果加重情形是:一、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二、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三、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

·争夺抚养权需要什么样的证据
      离婚夫妻往往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大大出手,双方互不相让,无法就孩子抚养权协商达成一致,此时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了。那在诉讼过程中双方争夺抚养权......

·想离婚已经领结婚证彩礼退不退彩礼原则上不退还
      想离婚已经领结婚证彩礼退不退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

·从实际出发,诉讼离婚找律师吗?
      由于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了协议与诉讼两种,而通常在诉讼离婚中,很多当事人都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想要通过专业的离婚律师来争取更多的利......

·一、抚养费诉讼材料都有哪些?
      一、抚养费诉讼材料都有哪些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第四,民事起诉状......

·国家公费师范生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国家公费师范生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

·离婚后起诉抚养权的被告是谁?
      父母双方均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该抚养义务不因任何原因而消除,即便是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了,对于孩子也依然有抚养义务,但是一般夫妻离婚后法院会将孩......

·一、杭州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杭州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在如今的社会已经非常常见,那么,夫妻双方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

·不结婚可以生孩子吗?
      不结婚可以生孩子吗不管已经结婚还是没有结婚,孩子都是无辜的,医院不会因为孩子的父母没结婚而拒绝接收孕妇;社会上的其他人也不会因为孩子的父母没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