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标准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标准是怎样的? 一、赠与合同的定义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二、赠与合同的性质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三、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
  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
   (一)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概念的澄清。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区分,以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一般情况下,人们实践中不会刻意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在理论上及具体的案例中进行区分,显著的意义主要在于合同成立的时间、标的物所有权、使用权转移时间及交易风险转移时间几个方面。
  所谓诺成合同,是指不以标的物交付为要件,只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合同法及实践中大多数合同为诺成合同,合同成立的要件为“要约+承诺”式。
  所谓实践合同,另一种叫法是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的范围很小,传统民法认为的实践合同,如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等因立法的进步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实践合同成立要件为“要约+承诺、交付标的物”式。
   (二)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
  1、是从实践合同来说,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同时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
  2、是从诺成性合同来说,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
   四、赠与合同成立标准
  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合同法》第185条及186条第1款的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
  2、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及第188条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不是实践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
  综上所述,其实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并不复杂,首先您要明确赠与合同的定义与性质,赠与合同中包含着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正因为如此,如果您想要判断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否充分,也应当从这两个方面入手考虑。


·合同效力认定的诉讼怎么打
      合同效力认定的诉讼怎么打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并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

·技术咨询合同相关内容有哪些
      技术咨询合同相关内容有哪些?随着合同形式的越来越多样化,当今社会出现了很多新型合同形式,合同分为很多种类,比如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新出现的......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一、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1、从标的层面分析。权利抵押的标的是可让与的财产权利。收费权担保贷款中的收费权固然是由行政......

·在我国无效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吗
      一、在我国无效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吗无效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1)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

·无效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无效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一、无效合同的定义无效合同,是指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

·附条件的合同要满足什么要求
      附条件的合同要满足什么要求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合同。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

·无偿保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无偿保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的,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情况下,只要保管人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时候,才会......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在我们社会的日常活动中,各种人的性格迥异导致我国必须制定相关法律来制约公民的行为活动,而民法总则就是为了规范公......

·合同诉讼的证据都有哪些
      合同诉讼的证据都有哪些要是在合同方面产生了纠纷的话,可以采取诉讼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否......

·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为什么?一、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

·合同解除的异议期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或债务抵销有异议,但在约定的或法定三个月异议期经过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

·一、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吗?
      一、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吗?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