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婚姻登记起诉离婚协议怎么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无婚姻登记起诉离婚协议怎么写?
  
  一、无婚姻登记起诉离婚协议怎么写?
  
  无婚姻登记起诉实际上是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的,毕竟双方当事人没有经过公证机关争取结婚,那么就不去修婚姻登记的合法程序手段。双方事实上不需要关于所拥有的财产作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离婚协议的范本是什么?
  
  协议人:×××,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现住××区××居×××××××××××××室。
  
  协议人:×××,女,××××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现住××区××居×××××××××××××室。
  
  协议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乡政府登记结婚,于1991年××月××日生一子××。现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和,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双方自愿离婚,且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子女抚养: 儿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15日前付抚养费2000元整,付款方式为女方从银行汇入男方银行卡中(卡号:××××××××),直至儿子满18周岁。孩子大病、学校赞助费等大额支出,由双方平均负担。儿子18周岁以后所需的教育费等必要费用,再由双方协商解决。
  
  女方探望权的行使: 女方每周六上午接孩子去共度周末,周日下午6点前必须送回。女方对孩子正常的探望方式男方不得以孩子不同意等理由予以干涉,遇特殊情况双方应以孩子意愿和孩子利益为重,友好协商解决。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屋的分割: 位于××区××居×××××××××××××室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现市场价格双方协议房价为××万元。该房屋归女方所有,由女方在离婚后半年内补偿给男方××5万元。离婚后7个工作日内男方应协助女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女方承担。
  
  2、小轿车的分割:牌号为××××××的宝马×××轿车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给女方××万元,此款可以从男方应得的房屋补偿款中扣除。
  
  3、股票分割:各自名下的股票现市值相当,归各自所有。
  
  4、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现已分割完毕,再无争议。
  
  5、家用物品的分割:下列家庭共同财产归男方所有:SONY摄影机一部、32寸SONY液晶电视一台、男方个人生活用品。家里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如健身器材、音响、空调、冰箱等均归女方所有。
  
  保险的分割: 双方在××××年共同为儿子办理的××××终身保险,离婚后由双方平均负担保险费,同时原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变更为×××、×××两个人。
  
  债权债务的处理: 双方均无夫妻共同的债权及债务,如有其他债务,应由责任方个人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年×月×日
  
  协议人:×× ×年×月×日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是通过合法的手段来完成,比如说到民政部门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结婚,那么就是属于无效的婚姻,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一方患有精神病是否能离婚
      有的人在婚后因为生活工作压力大,久而久之就患上了精神病,并且还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此时对于配偶来讲,可能无法长期与患有精神病的人共同生活,因......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小孩有份吗
      说到夫妻离婚,必然离不开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但此时需要进行分割的仅仅是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这点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

·离婚后小孩户口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离婚后小孩户口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

·有孩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关系的和谐程度影响着婚姻的幸福度,一旦夫妻关系出现问题,会面临离婚的情况。但在有孩子的家庭中,离婚势必要考虑孩子的问题。夫妻双方要共同协......

·离婚后无力抚养孩子可以送人吗?
      离婚后无力抚养孩子可以送人吗?孩子是是夫妻双方爱情的结晶,是一个国家的未来,若夫妻双方离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在我们国家非常的重视,并且我国法......

·子女抚养费规定在新婚姻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保证未成年人能健康地成长,避免出现父母遗弃未成年人情形,或者父母不支付其在成长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国家立法机关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父母不支付......

·离婚时孩子应该由谁抚养
      离婚时孩子应该由谁抚养1、在协议离婚中是否可以约定孩子由谁抚养?婚姻双方可以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协议离婚,同时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由哪方......

·起诉离婚所需的材料如下:
      起诉离婚所需的材料如下: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注意:必须是原件,不可以是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身份证等上级机关审核完毕后便可归还给原告。2、......

·我在外卖中吃到蟑螂,可以找商家索要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卖食品变质的,消费者是可以要求食品经营者进行赔偿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妻子举报丈夫酒驾是否能免责罚?
      妻子举报丈夫酒驾是否能免责罚?妻子举报丈夫酒驾并不能因此而不受责罚。醉驾的处罚具体如下:(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

·甲醛超标女童患病怎么处罚
      甲醛超标女童患病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