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一方立遗嘱如何分割财产?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夫妻一方立遗嘱如何分割财产?夫妻立遗嘱财产需要按照遗嘱分配,夫妻一方立遗嘱,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可以注明,自己死后自己与爱人的共同财产中,应属于自己的部分,由某某人来继承就行!也就是说涉及财产的遗嘱,立遗嘱者,只能将自己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以书面形式嘱咐留予某人继承。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并其本人所有,那立下的《遗嘱》会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具体来说,夫妻一方立遗嘱,若是此遗嘱满足以下条件,那么按照遗嘱的内容分割财产就可以了: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二、订立遗嘱的方式《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对于已经结婚的人来说,在世期间,也是可以采取订立遗嘱的方式,来约定自己死亡后遗产的分配方式的。为了使得订立的遗嘱具有司法效力,在实际订立遗嘱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订立遗嘱需要满足些什么条件。
  
  
  


·结婚离婚复婚离婚的财产怎样分割对于结婚离婚复婚离
      结婚离婚复婚离婚的财产怎样分割对于结婚离婚复婚离婚的财产一般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

·最后没有结婚彩礼可以退吗?
      最后没有结婚彩礼可以退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

·婚姻关系证明的的出具程序
          一、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有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确实丢失了《结婚证》;二是有结婚登记的档案可查。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可......

·父母遗嘱立好子女还可以改变吗?
      父母遗嘱立好子女还可以改变吗父母遗嘱立好以后子女是没有改变的权利的,对于父母的自书遗嘱,只有父母才有权利更改,立遗嘱时子女可以不在场。只要是......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

·未到结婚年龄结婚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未到结婚年龄结婚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未到结婚年龄结婚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1、婚姻关系无效首先,相信大家都知道,未到法定婚姻年龄就结婚是不可......

·哺乳期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法律并不是不允许夫妻在孩子哺乳期内离婚,但是在此阶段离婚的作出了相应的限制,用以保护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哺乳期要是离婚成功的话,就会涉及到财产......

·离婚怎样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夫妻都想得到子女的抚养权,这是人之常情。但是,法律对这反面的规定十分严格。而且,有很多人对子女抚养权问题比较疑惑。那么,离婚怎样可以争取......

·婚前财产的含义是什么?
      婚前财产的含义是什么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

·重婚罪有孩子怎么判,如何处罚重婚罪?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对重婚犯罪量刑处罚的时候,是没有考虑是否重婚又有了孩子。此时仍旧按照《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么犯......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

·一、父亲再婚前的财产怎么分配?
      一、父亲再婚前的财产怎么分配?父亲再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被分配,再婚财产分配,在原理上跟离婚财产分配大体上是一样的。因此,对于再婚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